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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 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规范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湘建金[2016]124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决定自2017年8月20日起开展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审时限
自2017年8月20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
二、年审内容
    (一)检查“限高保低”政策落实情况。根据《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7年度怀化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限额的请示>的批复》(怀房委[2017]4号)规定,2017年度怀化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6%,最高缴存比例为12%;银行业机构职工最高月缴存额为5484元,即个人缴存2742元,单位配套2742元;驻怀中央省属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4668元,即个人缴存2334元,单位配套2334元;其他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3290元,即个人缴存1645元,单位配套1645元;最低月缴存额分两类核定,即市直、鹤城区、中方县在职职工为154元,即个人缴存77元,单位配套77元;沅陵县等11县市区在职职工为136元, 即个人缴存68元,单位配套68元;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返乡务工人员最低缴存额为统计部门对外发布的在岗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最低月缴存额为548元。
(二)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额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本人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个月的金额;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三)核准缴存单位和个人的基本信息。缴存单位名称、性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专管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缴存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及是否存在一人多户现象。
(四)缴存基数时限。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调整后无论工资增减与否,本年度月缴存额不再变更。
三、须报送的年审资料
    1.2017年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本情况年审表(见附件1);
2.2017年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见附件2);
3.经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6-2017年度“单位业务明细查询”、“职工对帐单”。
四、工作要求
(一)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涉及到每个缴存单位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缴存单位应高度重视,督促专管员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额度的核算工作和相关代办业务,及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定的缴存基数和额度为本单位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各缴存单位专管员应于2017年8月30日前,带优盘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拷贝2016-2017年度“单位业务明细查询”和“职工对帐单”进行帐务核对,并将2016-2017年度“单位业务明细查询”、“职工对帐单”、《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本情况年审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单位申报承诺书》(年审表、核定表及承诺书均可在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按照要求核实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于2017年10月31日前报送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备案。
(三)为方便缴存人随时掌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动信息,各单位专管员务必认真核实本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各项基本信息,准确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内的相关内容,确保短信提醒服务及时、畅通。并按照年审时限要求将电子文档报送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四)缴存单位新增或减少的人员个人基本信息资料需由单位专管员及时报送文字说明及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发生停缴现象的须由单位专管员报送停缴人员身份证、停缴原因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对状态为封存的账户,应及时通知其办理提取或账户转移合并手续。如因单位未及时报送相关资料造成缴存人个人账户信息有误的,由缴存单位自行负责。
(五)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的规定,妥善做好此类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相关缴存工作。
(六)如以电子邮件方式(我中心电子邮箱hhzfgjj@126.com)报送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情况的,应在划转缴存款项时一并传送标注了本单位名称的电子表格,便于识别报送单位。

关于调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 缴存工资基数的通知

红河州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云建房[2007]148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云建金[2016]236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执行规定通知如下:
一、各缴存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不得超过红河州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最高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根据红河州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我州2016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115元(月平均工资为5260元)。
公积金缴交计算公式:
月缴存额=月工资总额×缴存比例
最高月缴存额=5260×3×缴存比例
二、各缴存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17年1月份起严格按照以上规定予以执行。
三、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57号)精神,红河州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市、弥勒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400元;其他县月最低工资标准1180元。
四、各缴存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红河州最低工资标准的,从2017年5月份起按照上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调整。
五、各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实行四舍五入法计算。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仪征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关于调整仪征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中心、办事处,市各部、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各驻仪单位:
 
    根据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扬州市区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扬金管委[2017]1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仪征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7年度本市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包括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人员。
 
    二、调整内容
 
   (一)缴存比例
 
    1.企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8-12%,同一单位须执行一个缴存比例。
 
    2.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2%。
 
    3.缴存企业如因经济效益不佳,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符合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条件的,经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后,最低缴存比例可由8%调整为5%;符合缓缴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手续。
 
   (二)缴存基数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月缴存基数最低不低于仪征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1720元,最高不超过18000元。
 
    2.自由职业者等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仪征分中心审核后进行变更。
 
    3.1998年12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逐月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相同。
 
    4.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后第二个月的工资收入计算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
 
    2017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当月发放的工资收入计算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
 
   (三)其他
 
    1.企业单位进行基数调整时,须提供完整的职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以及月缴存额清单等申报材料。
 
    2.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须按照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分别精确到元。
 
    三、调整时间
 
    各单位应在2017年9月30日前按照规定调整到位,并从2017年7月1日起按照调整后的月缴存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
 
    1.对于历年未按规定调整而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时应作一次性补缴。
 
    2、各单位接本通知后,应到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仪征分中心领取或从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http://gjjzx.yangzhou.gov.cn/)下载《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调整审批表》和《扬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清册》,重新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将填写的《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调整审批表》和《扬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清册》,送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仪征分中心(西园路北路13号),经审核确认后到承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手续。
 
    3.单位办理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有关事宜时,须同时进行单位及职工个人缴存登记信息核对和变更登记工作。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仪征分中心           仪征市财政局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 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规范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湘建金[2016]124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决定自2017年8月20日起开展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审时限
自2017年8月20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
二、年审内容
    (一)检查“限高保低”政策落实情况。根据《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7年度怀化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限额的请示>的批复》(怀房委[2017]4号)规定,2017年度怀化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6%,最高缴存比例为12%;银行业机构职工最高月缴存额为5484元,即个人缴存2742元,单位配套2742元;驻怀中央省属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4668元,即个人缴存2334元,单位配套2334元;其他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3290元,即个人缴存1645元,单位配套1645元;最低月缴存额分两类核定,即市直、鹤城区、中方县在职职工为154元,即个人缴存77元,单位配套77元;沅陵县等11县市区在职职工为136元, 即个人缴存68元,单位配套68元;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返乡务工人员最低缴存额为统计部门对外发布的在岗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最低月缴存额为548元。
(二)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额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本人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个月的金额;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三)核准缴存单位和个人的基本信息。缴存单位名称、性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专管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缴存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及是否存在一人多户现象。
(四)缴存基数时限。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调整后无论工资增减与否,本年度月缴存额不再变更。
三、须报送的年审资料
    1.2017年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本情况年审表(见附件1);
2.2017年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见附件2);
3.经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6-2017年度“单位业务明细查询”、“职工对帐单”。
四、工作要求
(一)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涉及到每个缴存单位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缴存单位应高度重视,督促专管员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额度的核算工作和相关代办业务,及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定的缴存基数和额度为本单位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各缴存单位专管员应于2017年8月30日前,带优盘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拷贝2016-2017年度“单位业务明细查询”和“职工对帐单”进行帐务核对,并将2016-2017年度“单位业务明细查询”、“职工对帐单”、《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本情况年审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单位申报承诺书》(年审表、核定表及承诺书均可在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按照要求核实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于2017年10月31日前报送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备案。
(三)为方便缴存人随时掌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动信息,各单位专管员务必认真核实本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各项基本信息,准确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内的相关内容,确保短信提醒服务及时、畅通。并按照年审时限要求将电子文档报送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四)缴存单位新增或减少的人员个人基本信息资料需由单位专管员及时报送文字说明及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发生停缴现象的须由单位专管员报送停缴人员身份证、停缴原因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对状态为封存的账户,应及时通知其办理提取或账户转移合并手续。如因单位未及时报送相关资料造成缴存人个人账户信息有误的,由缴存单位自行负责。
(五)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的规定,妥善做好此类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相关缴存工作。
(六)如以电子邮件方式(我中心电子邮箱hhzfgjj@126.com)报送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情况的,应在划转缴存款项时一并传送标注了本单位名称的电子表格,便于识别报送单位。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99 号),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以下简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两项保险合并实施,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随单位参加两项保险的在职职工,待遇享受条件、享受标准等均维持不变。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
(一)合并实施后,随单位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合并实施后新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应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163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66号)规定办理。办理参保登记时仍需分别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
(二)合并实施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已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但未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应在2017年8月20日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登记,维护增加相应的参保险种。如未按时到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直接维护增加相应的参保险种,并按合并实施后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基金征缴
(一)缴费费率
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率为8.5%,其中,符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74号)的参保企业,在阶段性降费政策执行期内的单位缴费费率为8%,期满后恢复为8.5%;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费率仍为2%。
(二)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保持一致,合并实施后,统一按照合并实施前的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合并实施后的缴费费率核定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工资或申报工资有误的,应在2017年8月20日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局申请维护缴费基数。
(三)计划传递
合并实施后,暂停使用生育保险的险种代码向地税部门传递征缴计划,统一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险种代码传递征缴计划属期201709期及其以后的征缴计划,同时按照合并实施后的缴费基数和费率补收征缴属期201707、201708差额部分。补收计划通过基本医疗保险的漏投补缴科目传递。
(四)漏投补缴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两项保险或已参保单位漏报、瞒报参保人员及缴费工资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补缴2017年7月及其以后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仍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补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35号)规定的原则办理;补缴2017年6月及其以前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照申请补缴之月的缴费基数、单位部分缴费比例(8%)与个人缴费比例、补缴月数计算;补缴2017年6月及其以前的生育保险费的,按照申请补缴之月的缴费基数、单位部分缴费比例(0.5%)、补缴月数计算。
三、待遇支付
(一)合并实施后,新参保单位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原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变更工作时,新单位在3个月内为其接续参保缴费的,其原单位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合并实施前,参保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或生育保险费的,合并实施后继续停止享受对应的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待遇。合并实施后,参保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次月起停止两项保险的待遇。参保单位欠费在3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欠费及滞纳金后,按规定支付两项保险待遇。欠费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的,足额补缴欠费及滞纳金后,按规定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医疗保险不予支付,欠费期间其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由单位支付。欠费超过6个月的,欠缴期间其职工的两项保险待遇由该单位支付。
(三)合并实施后,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在我市生育保险定点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按生育保险限额方式结算,超过限额部分,可以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
(四)参保职工发生宫外孕的,符合生育政策的按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支付相关待遇。不符合生育政策的,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相关医疗待遇,不享受生育保险的生育生活津贴。
四、结算拨付
取消生育保险基金调剂金管理模式,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拨付办法按月请款(见附件),按年清算。具体清算及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五、基金财务管理
(一)基金划转
生育保险2017年8月的会计期间为2017年7月21日至8月31日,各区县(自治县)社保经办机构、财政局应于2017年8月31日关账。2017年9月5日前,各区县(自治县)社保经办机构将生育保险支出户结余资金全额划转同级生育保险财政专户后确保余额为零,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将生育保险支出户划入财政专户资金和财政专户截止到8月31日的结余资金归集到同级职工基本医保财政专户,再上划至市级职工基本医保财政专户。
(二)账务处理
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基金账务处理有关事宜由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另行制定文件规范。
(三)账户管理
区县(自治县)生育保险财政专户在合并实施后暂予保留,只限用于接收补缴的合并前生育保险历史欠费和利息收入,不得发生其他业务的资金往来。区县生育保险基金支出户应由区县(自治县)社保经办机构于2017年9月21日将账户产生的第三季度利息等其他收入全部并入区县(自治县)生育保险财政专户,与生育保险财政专户第三季度利息一并转入区县(自治县)职工基本医保基金征缴分户,确保支出户余额为零,并于当天协调开户银行对生育保险基金支出户进行暂时封存管理。
2017年9月1日起,合并征收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缴入区县(自治县)职工基本医保征缴分户,按旬上解市级职工基本医保财政专户。补缴的生育保险历史欠费缴入区县(自治县)生育保险财政专户,由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在每月20日前(12月为31日前)划入同级职工基本医保征缴分户后,上解市级职工基本医保财政专户。
(四)基金清算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社保经办机构应对生育保险业务截至8月31日的收支数据开展清算,于9月15日前将清算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市财政局和市社保局。具体清算事宜另文通知。
(五)基金审计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017年8月31日之前的生育保险基金的清算数据进行审计(财务口径和业务口径),并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审计结果分别报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六、其他
(一)市、区县两级人力社保部门应加强对社保经办机构的管理,强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础管理和经办机构内控制度,严格规范和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业务操作规程,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二)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医保协议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协议管理。
(三)市、区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加强对辖区内生育定点机构HIS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其能如期上线运行。
(四)按照渝府办发〔2017〕99号文规定,自两险合并实施之日起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原有关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五)本实施细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市生育保险结算申请拨付程序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17年8月15日    

附件
 
重庆市生育保险结算申请拨付程序
 
一、结算用款申请程序
(一)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生育定点机构)在每月5日前,向各区县(自治县)社保经办机构报送上月生育保险费用结算表,医大附属医院定点机构向市社保局协议处报送。对未及时提交月结算表和因账户信息变化未及时提交变更账户信息资料的,产生后果由生育定点机构自行负责。
(二)各区县(自治县)社保经办机构将协议地内的生育定点机构报送的上月生育保险费用结算表数据进行汇总,形成月度生育保险用款申请表(见附件1)在每月10日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三)每月13日前,各区县(自治县)社保经办机构将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当月生育保险用款申请表报市社保局医保工伤生育待遇处,用款申请表同时在金保系统内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当月无需请款。各区县(自治县)社保经办机构用款原则上按正常月结算应支付额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用款额与正常月结算额有较大变化的,须附情况说明。
(四)每月20日前,市社保局医保工伤生育待遇处将汇总生成的全市生育保险用款申请报市财政部门核准拨付,并抄送市社保局基金结算中心。
(五)各区县(自治县)社保经办机构用款申请原则上按规定时限每月提交1次,如遇特殊情况,在正常结算期外,可按以上用款申请程序补请款1次。
二、拨付程序
(一)各区县(自治县)社保经办机构协调本级财政部门于每月10日前,将用款申请额从财政专户划入支出户,市社保局协调市级财政部门于每月底前将全市用款申请额划入市支出户和区县财政专户。
(二)市、区县生育保险业务部门于每月10日前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进行费用结算。
(三)市、区县财务部门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生育保险费用结算额支付给定点机构及参保单位和个人。
三、其他
经办过程中涉及办理时限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周末休息日)的顺延。
联系人:赖茜,电话:88622963,传真:88622959
 
附表:重庆市生育保险支出月度用款申请表

附表
重庆市生育保险支出月度用款申请表
申请单位:                款项所属期:  年  月                单位:万元
用款金额合计 手工结算
生育医疗待遇
联网结算
生育医疗待遇
生育生活津贴
 
 
     
申请款项时
支出户余额
  申请款项时
财政专户余额
 
情况说明  
当地财政意见:
 
 
 
 
 
 
 
(章)
 
年   月   日
当地经办机构意见:
 
 
 
 
 
(章)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              复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1.此表每月13日前报市社保局医保工伤生育待遇处,遇法定假日顺延。
2.月度用款申请原则上按上月结算数请款,如用款申请额与正常月结算额有较大差距的,请附情况说明。联网结算的生育医疗待遇指辖区内定点生育医疗机构结算的费用。
3.每月请款时帐户余额过大请附情况说明。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印发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99 号),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以下简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两项保险合并实施,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随单位参加两项保险的在职职工,待遇享受条件、享受标准等均维持不变。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
(一)合并实施后,随单位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合并实施后新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应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163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66号)规定办理。办理参保登记时仍需分别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
(二)合并实施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已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但未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应在2017年8月20日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登记,维护增加相应的参保险种。如未按时到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直接维护增加相应的参保险种,并按合并实施后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基金征缴
(一)缴费费率
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率为8.5%,其中,符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74号)的参保企业,在阶段性降费政策执行期内的单位缴费费率为8%,期满后恢复为8.5%;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费率仍为2%。
(二)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保持一致,合并实施后,统一按照合并实施前的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合并实施后的缴费费率核定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工资或申报工资有误的,应在2017年8月20日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局申请维护缴费基数。
(三)计划传递
合并实施后,暂停使用生育保险的险种代码向地税部门传递征缴计划,统一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险种代码传递征缴计划属期201709期及其以后的征缴计划,同时按照合并实施后的缴费基数和费率补收征缴属期201707、201708差额部分。补收计划通过基本医疗保险的漏投补缴科目传递。
(四)漏投补缴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两项保险或已参保单位漏报、瞒报参保人员及缴费工资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补缴2017年7月及其以后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仍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补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35号)规定的原则办理;补缴2017年6月及其以前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照申请补缴之月的缴费基数、单位部分缴费比例(8%)与个人缴费比例、补缴月数计算;补缴2017年6月及其以前的生育保险费的,按照申请补缴之月的缴费基数、单位部分缴费比例(0.5%)、补缴月数计算。
三、待遇支付
(一)合并实施后,新参保单位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原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变更工作时,新单位在3个月内为其接续参保缴费的,其原单位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合并实施前,参保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或生育保险费的,合并实施后继续停止享受对应的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待遇。合并实施后,参保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次月起停止两项保险的待遇。参保单位欠费在3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欠费及滞纳金后,按规定支付两项保险待遇。欠费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的,足额补缴欠费及滞纳金后,按规定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医疗保险不予支付,欠费期间其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由单位支付。欠费超过6个月的,欠缴期间其职工的两项保险待遇由该单位支付。
(三)合并实施后,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在我市生育保险定点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按生育保险限额方式结算,超过限额部分,可以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
(四)参保职工发生宫外孕的,符合生育政策的按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支付相关待遇。不符合生育政策的,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相关医疗待遇,不享受生育保险的生育生活津贴。
四、结算拨付
取消生育保险基金调剂金管理模式,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拨付办法按月请款(见附件),按年清算。具体清算及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五、基金财务管理
(一)基金划转
生育保险2017年8月的会计期间为2017年7月21日至8月31日,各区县(自治县)社保经办机构、财政局应于2017年8月31日关账。2017年9月5日前,各区县(自治县)社保经办机构将生育保险支出户结余资金全额划转同级生育保险财政专户后确保余额为零,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将生育保险支出户划入财政专户资金和财政专户截止到8月31日的结余资金归集到同级职工基本医保财政专户,再上划至市级职工基本医保财政专户。
(二)账务处理
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基金账务处理有关事宜由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另行制定文件规范。
(三)账户管理
区县(自治县)生育保险财政专户在合并实施后暂予保留,只限用于接收补缴的合并前生育保险历史欠费和利息收入,不得发生其他业务的资金往来。区县生育保险基金支出户应由区县(自治县)社保经办机构于2017年9月21日将账户产生的第三季度利息等其他收入全部并入区县(自治县)生育保险财政专户,与生育保险财政专户第三季度利息一并转入区县(自治县)职工基本医保基金征缴分户,确保支出户余额为零,并于当天协调开户银行对生育保险基金支出户进行暂时封存管理。
2017年9月1日起,合并征收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缴入区县(自治县)职工基本医保征缴分户,按旬上解市级职工基本医保财政专户。补缴的生育保险历史欠费缴入区县(自治县)生育保险财政专户,由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在每月20日前(12月为31日前)划入同级职工基本医保征缴分户后,上解市级职工基本医保财政专户。
(四)基金清算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社保经办机构应对生育保险业务截至8月31日的收支数据开展清算,于9月15日前将清算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市财政局和市社保局。具体清算事宜另文通知。
(五)基金审计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017年8月31日之前的生育保险基金的清算数据进行审计(财务口径和业务口径),并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审计结果分别报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六、其他
(一)市、区县两级人力社保部门应加强对社保经办机构的管理,强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础管理和经办机构内控制度,严格规范和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业务操作规程,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二)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医保协议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协议管理。
(三)市、区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加强对辖区内生育定点机构HIS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其能如期上线运行。
(四)按照渝府办发〔2017〕99号文规定,自两险合并实施之日起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原有关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五)本实施细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市生育保险结算申请拨付程序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17年8月15日    

附件
 
重庆市生育保险结算申请拨付程序
 
一、结算用款申请程序
(一)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生育定点机构)在每月5日前,向各区县(自治县)社保经办机构报送上月生育保险费用结算表,医大附属医院定点机构向市社保局协议处报送。对未及时提交月结算表和因账户信息变化未及时提交变更账户信息资料的,产生后果由生育定点机构自行负责。
(二)各区县(自治县)社保经办机构将协议地内的生育定点机构报送的上月生育保险费用结算表数据进行汇总,形成月度生育保险用款申请表(见附件1)在每月10日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三)每月13日前,各区县(自治县)社保经办机构将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当月生育保险用款申请表报市社保局医保工伤生育待遇处,用款申请表同时在金保系统内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当月无需请款。各区县(自治县)社保经办机构用款原则上按正常月结算应支付额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用款额与正常月结算额有较大变化的,须附情况说明。
(四)每月20日前,市社保局医保工伤生育待遇处将汇总生成的全市生育保险用款申请报市财政部门核准拨付,并抄送市社保局基金结算中心。
(五)各区县(自治县)社保经办机构用款申请原则上按规定时限每月提交1次,如遇特殊情况,在正常结算期外,可按以上用款申请程序补请款1次。
二、拨付程序
(一)各区县(自治县)社保经办机构协调本级财政部门于每月10日前,将用款申请额从财政专户划入支出户,市社保局协调市级财政部门于每月底前将全市用款申请额划入市支出户和区县财政专户。
(二)市、区县生育保险业务部门于每月10日前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进行费用结算。
(三)市、区县财务部门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生育保险费用结算额支付给定点机构及参保单位和个人。
三、其他
经办过程中涉及办理时限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周末休息日)的顺延。
联系人:赖茜,电话:88622963,传真:88622959
 
附表:重庆市生育保险支出月度用款申请表

附表
重庆市生育保险支出月度用款申请表
申请单位:                款项所属期:  年  月                单位:万元
用款金额合计 手工结算
生育医疗待遇
联网结算
生育医疗待遇
生育生活津贴
 
 
     
申请款项时
支出户余额
  申请款项时
财政专户余额
 
情况说明  
当地财政意见:
 
 
 
 
 
 
 
(章)
 
年   月   日
当地经办机构意见:
 
 
 
 
 
(章)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              复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1.此表每月13日前报市社保局医保工伤生育待遇处,遇法定假日顺延。
2.月度用款申请原则上按上月结算数请款,如用款申请额与正常月结算额有较大差距的,请附情况说明。联网结算的生育医疗待遇指辖区内定点生育医疗机构结算的费用。
3.每月请款时帐户余额过大请附情况说明。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印发

关于发布2017年度南通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0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7年度我市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
二、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确定为:
(一)企业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按18171元执行,下限按2940元执行。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确定低、中、高三个标准,由其自主选择缴纳。低标准为2940元、中标准为4240元、高标准为6057元。
(三)期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94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三、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下限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标准3360元执行。
四、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市区(含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工资基数为4832元∕月,其他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六、各地要严格执行省、市社会保险基数政策规定,不得突破本通知规定的缴费工资上、下限的规定,确保基金应收尽收。
 
附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08号)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7日

关于调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逐月住房补贴和租金补贴基数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省级机关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逐月住房补贴和租金补贴基数调整相关工作,现就具体操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基数调整
1. 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在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职工2016年度月均工资,上限为22500元,下限为1890元。
2. 逐月住房补贴、租金补贴基数调整比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办法执行。
3. 2016年及之后年度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租金补贴计发办法比照苏机房改办【2016】1号文相关内容执行。
二、操作步骤
(一)拷贝数据、填报表格
1. 各单位到各自归集银行网点或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一楼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服务大厅),拷贝职工缴存基数数据信息文件。
2. 填报纸质表格
(1)省级机关房改办表格:《2017年度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www.jsglj.gov.cn )“住房制度改革”栏目,进入“资料下载”中下载文档,计算机填写打印。
(2)省人社厅工资处发放的相关表格(省属机关和事业单位填报)。
(二)报审流程
1. 省属机关和事业单位:
(1)按要求填好表格,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工资经办人员根据本单位工资审核部门的划分,分别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省管干部表格报“省委组织部”),其后报送省级机关房改办。有不在编人员的单独制表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级机关房改办(表上注明“不在编人员”)。
(2)单位将经省级机关房改办审核的表格,以及与之相一致的职工缴存基数数据信息文件,报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3)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核对无误后,更新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数据,开具“通知书”。
(4)单位凭“通知书”到缴存银行办理缴存业务。
2. 非省属机关和事业单位:
不再报送省级机关房改办审批。单位填报的表格,以及与之一致的职工缴存基数数据信息文件直接报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调整手续。
三、办理时间地点电话
(一)本次调整的办理时间从发文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止。
(二)受理地点
1. 省级机关房改办:8月14日至9月15日在服务大厅,其他时间在西康路47号305室。
2. 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3. 缴存银行:服务大厅或营业网点。
(三)咨询电话
房改办:83398695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83398537
 
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              江苏省省级机关
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7年8月1日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2017年度县(市、区)住房公积金 缴存比例和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川建发〔2007〕72号)、省政府《关于调整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的批复》(川府函〔2009〕214号)以及《德阳市统计局关于2016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德统计发〔2017〕17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德府发〔2015〕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16年经济发展情况,现将德阳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执行标准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单位与职工个人按相同比例缴存。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提出降低缴存比例申请(单位和职工个人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
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380元。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
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7395元。
四、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第1号)和《德阳市统计局关于2016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德统计发〔2017〕17号)的要求执行。
五、在德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工作的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其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8月1日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印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 昆政办抄〔2017〕37号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调整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8月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企业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025元,上限为18171元。
二、2017年8月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300元不变,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025元。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标准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数限额的通知

各基层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参照2016年大连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现就调整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标准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数限额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8月1日起,我市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221292元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自2017年8月1日起,用于计算我市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数限额为18441元。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7月26日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标准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数限额的通知

各基层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参照2016年大连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现就调整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标准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数限额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8月1日起,我市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221292元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自2017年8月1日起,用于计算我市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数限额为18441元。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7月26日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标准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数限额的通知

各基层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参照2016年大连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现就调整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标准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数限额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8月1日起,我市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221292元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自2017年8月1日起,用于计算我市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数限额为18441元。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7月26日
 
 

关于2017年住房公积金年检及缴存调整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95号)要求,及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年检工作、规范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内容:
(一)缴存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全称、地址、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联系方式等是否准确。
(二)缴存职工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是否准确。
(三)缴存职工的缴存基数、月缴额:
1、缴存基数为2016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可按照全额工资加奖金及补贴核定工资基数上报;当年新调入、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月缴存基数为发放工资当月的工资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安徽省政府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2、确保缴存基数真实合规。各缴存单位应当根据工资部门确定的列入工资统计的项目,认真、准确计算单位职工2016年月平均工资。计入平均工资的有关津补贴和奖金,必须符合市组织、财政和人社等部门的规定;行业规定的津补贴及奖金,必须提供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我中心将组织实地抽查。
二、缴存比例:
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三、基数调整:
   依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度淮北市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3869元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2015〕57号)等有关规定测算,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1617元,合计不得超过3234元;下限各为68元,合计不得低于136元。
四、年检时间:
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年检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8月31日,各缴存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五、补缴说明:
因各缴存单位提供的本年度缴存基数是依据上年平均工资上报,原则上不再补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未缴或欠缴等特殊原因需补缴的(限每人每年度补缴一次),须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办理。未经审批的补缴、多缴款项做挂账或退回处理,一律不记入职工个人账户。
请各缴存单位按规定要求及时进行住房公积金年检和基数调整工作,并按月足额汇缴住房公积金。
 
2017年7月20日
 

关于开展企业(单位)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和住建部与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四部门《关于嘉兴市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嘉公积金〔2016〕22号)、及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企业(单位)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嘉公积金〔2017〕3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企业(单位)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缴存工资基数的调整
1.缴存工资基数的确定及计算口径。职工月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2.缴存工资基数的上下限规定。实行控高保低政策,上限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下限原则上不低于3692元,其中确有困难的单位,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决议,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可按不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确定。
(二)缴存比例的调整
2017年度缴存比例为8%—12%。一个单位必须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二、办理方式
本次年度调整统一采用网上申报,各企业(单位)可登陆嘉兴住房公积金网站,进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具体操作请参照《嘉兴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网上申报操作说明》。
三、办理时间
本次年度调整办理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8月31日。务必在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超过时间将不予办理。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重视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调整工作,要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并将测算核定的职工缴存基数在申报办理前告知职工本人。
(二)缴存工资基数低于3692元的单位,请将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在网上申报调整前将书面材料送海宁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海洲西路226号3号楼)审核。
五、市属国资公司的缴存标准按市国资局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3-87289293、87289393、87289292
 
 
 
 
海宁市住房公积金监管议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海宁市住房公积金监管议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发 
 

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2017-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的规定,经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2017-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以下标准:
一、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一律不得高于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必须一致。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一律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6年度益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5880元,月平均工资4657元)。缴存职工上年度月工资基数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核定缴存基数。2017-2018年度最高月缴存额为3352元/月(计算公式如下:55880÷12 ×3倍×12%(最高缴存比例)×2≈3352元/月)。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一律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存职工上年度月工资基数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存基数。2017-2018年度最低月缴存额为280元/月(计算公式如下:55880÷12 ×60%×5%(最低缴存比例)×2≈280元/月)。
五、2017-2018年度“限高保低”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附件2
 
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的实施意见
 
一、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缴存行为,切实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意见。
二、各缴存单位要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不得超比例、超基数、超最高月缴存额缴存,不得低于最低月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与月缴存额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三、各缴存单位应在汇缴2017-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之前根据本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并通过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自助缴存系统基数申报模块或营业网点柜面进行数据录入和申报。年度缴存基数一经核定,在本汇缴年度内不得变更。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在开户时按有关规定申报年度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
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建立对月缴存额实施控制的数据分析模块,精准判定汇缴年度内的平均月缴存额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标准和“限高保低”规定、是否符合单位自己申报的年度缴存标准。对违规缴存的单位要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责令其作出情况说明或限期整改到位。
五、为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要求各缴存单位在发放工资的同时,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通过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自助缴存系统按月汇缴至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免费短信,实时通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和缴存余额。
六、各缴存单位要提高认识,将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保证住房公积金缴存与职工工资同步发放,各单位要安排发放工资的财务人员负责缴存基数的申报和自助缴存工作,认真填写、核对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数据,确保完整、准确。
 
 
 
 
 
 
 
 

附件3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实施意见
 
为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政策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更精准地提供给中低收入家庭,确保刚性购房需求,同时适度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对高收入有住房的阶层进行合理引导,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购房所在地拥有的房屋套数和所购住房建筑面积等要素予以规范调整,具体政策如下:
一、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以下同)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名下无住房的,所购住房单元建筑面积区县(市)小于130平方米、中心城区(含资阳区、赫山区、高新区)小于120平方米的,提供纯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二、借款申请人家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名下无住房的,所购住房单元建筑面积区县(市)大于130平方米(含)、中心城区(含资阳区、赫山区、高新区)大于120平方米(含)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三、借款申请人家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名下只有一套住房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四、借款申请人家庭仅存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名下无住房的或者名下只有一套住房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利率上浮10%。
五、借款申请人家庭存在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套数的,不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对单套建筑面积在180平方米(含)以上的,或房屋设计用途为别墅的,或购买用途为投资性住房(购买后返租用于商业经营)的,不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3个月以上且缴存状态正常,缴存余额不低于1万元并自愿冻结至贷款还清之日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八、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市月平均缴存额一次性补缴24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不低于2万元并自愿冻结至贷款还清之日的,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纯公积金贷款。
九、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市月平均缴存额一次性补缴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不低于1.5万元并自愿冻结至贷款还清之日的,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组合贷款。
十、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本文件不符的,按本文件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仍按原规定执行。
十一、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上述通知规定修订《益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同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十二、此次贷款政策调整自2017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4
 
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促进住房公积金业务诚信、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发现的失信行为的认定、调查处理和资金追回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失信行为”是指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的申请人、共同借款人(配偶)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以下简称为“申请人”)采取非诚信手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的行为。
第四条  失信行为的处理遵循客观公正、及时准确、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的处理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立案
管理中心在业务受理、审核过程中,发现疑似失信行为的,应暂时留存全部原始资料,予以立案调查,并告知申请人立案事由和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时在业务系统对其个人公积金账户进行限制标记,暂时限制其个人公积金账户办理提取和贷款业务。
(二)调查认定
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核查,对申请人提取、贷款行为是否属于失信行为进行认定,并作出决定:
1.认定为失信行为的,对申请人出具书面通知,拒绝受理申请人提取、贷款业务申请,并告知处理决定;
2.认定为非失信行为的,及时解除申请人个人公积金账户限制,同意受理申请人提取、贷款业务申请;
调查审核期为15个工作日。对赴外地或跨部门调取证据等复杂情况,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经管理中心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第六条  申请人对失信行为认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请人异议申请起15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中心组织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复审其补充证据,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同管理中心调查、认定结果,并放弃申辩权。
第七条  处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管理中心可以对失信行为作出如下决定:
(一)通报所在单位,申请人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同时报送纪检部门。
(二)对申请人失信行为进行惩戒,5年内暂停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惩戒期自处理决定书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三)以失信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处理决定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全额退回骗提骗贷资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逾期未退回的,管理中心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将申请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本市社会征信体系或上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中心。
(五)涉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合同、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依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权证凭证核查工作的通知》(益政办电〔2015〕29号)要求,管理中心通过事后凭证核查发现以失信行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十条  本办法涉及缴存人切身权益的条款,作为住房公积金业务申请人诚信承诺内容列入提取审批表和贷款申请表醒目位置,确保申请人充分知晓。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7年7月19日印发

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2017-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的规定,经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2017-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以下标准:
一、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一律不得高于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必须一致。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一律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6年度益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5880元,月平均工资4657元)。缴存职工上年度月工资基数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核定缴存基数。2017-2018年度最高月缴存额为3352元/月(计算公式如下:55880÷12 ×3倍×12%(最高缴存比例)×2≈3352元/月)。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一律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存职工上年度月工资基数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存基数。2017-2018年度最低月缴存额为280元/月(计算公式如下:55880÷12 ×60%×5%(最低缴存比例)×2≈280元/月)。
五、2017-2018年度“限高保低”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附件2
 
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的实施意见
 
一、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缴存行为,切实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意见。
二、各缴存单位要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不得超比例、超基数、超最高月缴存额缴存,不得低于最低月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与月缴存额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三、各缴存单位应在汇缴2017-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之前根据本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并通过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自助缴存系统基数申报模块或营业网点柜面进行数据录入和申报。年度缴存基数一经核定,在本汇缴年度内不得变更。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在开户时按有关规定申报年度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
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建立对月缴存额实施控制的数据分析模块,精准判定汇缴年度内的平均月缴存额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标准和“限高保低”规定、是否符合单位自己申报的年度缴存标准。对违规缴存的单位要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责令其作出情况说明或限期整改到位。
五、为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要求各缴存单位在发放工资的同时,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通过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自助缴存系统按月汇缴至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免费短信,实时通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和缴存余额。
六、各缴存单位要提高认识,将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保证住房公积金缴存与职工工资同步发放,各单位要安排发放工资的财务人员负责缴存基数的申报和自助缴存工作,认真填写、核对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数据,确保完整、准确。
 
 
 
 
 
 
 
 

附件3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实施意见
 
为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政策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更精准地提供给中低收入家庭,确保刚性购房需求,同时适度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对高收入有住房的阶层进行合理引导,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购房所在地拥有的房屋套数和所购住房建筑面积等要素予以规范调整,具体政策如下:
一、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以下同)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名下无住房的,所购住房单元建筑面积区县(市)小于130平方米、中心城区(含资阳区、赫山区、高新区)小于120平方米的,提供纯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二、借款申请人家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名下无住房的,所购住房单元建筑面积区县(市)大于130平方米(含)、中心城区(含资阳区、赫山区、高新区)大于120平方米(含)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三、借款申请人家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名下只有一套住房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四、借款申请人家庭仅存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名下无住房的或者名下只有一套住房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利率上浮10%。
五、借款申请人家庭存在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套数的,不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对单套建筑面积在180平方米(含)以上的,或房屋设计用途为别墅的,或购买用途为投资性住房(购买后返租用于商业经营)的,不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3个月以上且缴存状态正常,缴存余额不低于1万元并自愿冻结至贷款还清之日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八、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市月平均缴存额一次性补缴24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不低于2万元并自愿冻结至贷款还清之日的,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纯公积金贷款。
九、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市月平均缴存额一次性补缴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不低于1.5万元并自愿冻结至贷款还清之日的,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组合贷款。
十、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本文件不符的,按本文件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仍按原规定执行。
十一、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上述通知规定修订《益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同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十二、此次贷款政策调整自2017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4
 
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促进住房公积金业务诚信、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发现的失信行为的认定、调查处理和资金追回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失信行为”是指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的申请人、共同借款人(配偶)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以下简称为“申请人”)采取非诚信手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的行为。
第四条  失信行为的处理遵循客观公正、及时准确、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的处理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立案
管理中心在业务受理、审核过程中,发现疑似失信行为的,应暂时留存全部原始资料,予以立案调查,并告知申请人立案事由和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时在业务系统对其个人公积金账户进行限制标记,暂时限制其个人公积金账户办理提取和贷款业务。
(二)调查认定
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核查,对申请人提取、贷款行为是否属于失信行为进行认定,并作出决定:
1.认定为失信行为的,对申请人出具书面通知,拒绝受理申请人提取、贷款业务申请,并告知处理决定;
2.认定为非失信行为的,及时解除申请人个人公积金账户限制,同意受理申请人提取、贷款业务申请;
调查审核期为15个工作日。对赴外地或跨部门调取证据等复杂情况,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经管理中心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第六条  申请人对失信行为认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请人异议申请起15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中心组织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复审其补充证据,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同管理中心调查、认定结果,并放弃申辩权。
第七条  处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管理中心可以对失信行为作出如下决定:
(一)通报所在单位,申请人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同时报送纪检部门。
(二)对申请人失信行为进行惩戒,5年内暂停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惩戒期自处理决定书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三)以失信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处理决定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全额退回骗提骗贷资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逾期未退回的,管理中心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将申请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本市社会征信体系或上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中心。
(五)涉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合同、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依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权证凭证核查工作的通知》(益政办电〔2015〕29号)要求,管理中心通过事后凭证核查发现以失信行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十条  本办法涉及缴存人切身权益的条款,作为住房公积金业务申请人诚信承诺内容列入提取审批表和贷款申请表醒目位置,确保申请人充分知晓。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7年7月19日印发

关于7月17日起对外办理社保费征收业务的通知

各缴费单位:
根据省、市最新文件,我市2017年7月1日起,缴费费率、基数调整如下:
2017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4%。
2017社会保险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8,213元/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89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8,213元/月,下限为3,073元/月。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5,366元/月,下限为1,210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工资上下限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详见附表:韶关市2017社会保险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费率表)。
社保费辅助申报软件最新版已发布,各缴费单位可联网更新辅助申报软件客户端。从7月17日起,各征收前台恢复对外可办理社保费征收业务和社保费网上申报业务。
特此通知。
韶关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7月14日

关于7月17日起对外办理社保费征收业务的通知

各缴费单位:
根据省、市最新文件,我市2017年7月1日起,缴费费率、基数调整如下:
2017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4%。
2017社会保险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8,213元/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89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8,213元/月,下限为3,073元/月。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5,366元/月,下限为1,210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工资上下限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详见附表:韶关市2017社会保险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费率表)。
社保费辅助申报软件最新版已发布,各缴费单位可联网更新辅助申报软件客户端。从7月17日起,各征收前台恢复对外可办理社保费征收业务和社保费网上申报业务。
特此通知。
韶关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7月14日

关于调整2017社保年度缴费工资上下限和缴费比例的通知

根据《关于公布2017社保年度社保费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茂人社函〔2017〕187号)和省有关规定,调整我市2017社保年度各险种缴费工资上下限和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8213元,缴费工资下限为2489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调整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4265元,缴费工资下限为2853元。
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4265元,缴费工资下限为1210元。
四、退休人员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为4755元。
以上调整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广东省茂名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7月14日
 

关于调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各管理部、受委托银行、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现就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通知如下:
一、最高缴存基数和最低缴存基数
自2017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聊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02元)的3倍,即13806元;最低缴存基数为山东省人民政府2017年5月27日《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聊城市所辖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即1470元。月工资额未超过月平均工资3倍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二、月缴存额上下限
 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313.36元。计算公式:4602×3×12%+4602×3×12%=3313.44元
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47元。计算公式:1470×5%+1470×5%=147元
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调整申报工作。认真填写《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申请审批表》,加盖公章上报。
各缴存单位及受委托银行要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各受委托银行要及时将汇缴的住房公积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6月29日
 
 

嘉兴市财政局 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市本级各地税分局、纳税服务局、各区残联: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7〕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17年1至6月(所属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按2016年标准征收。
二、自2017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随主税种按月(或按季)在地税网税系统自行申报缴纳残保金。对按月申报的用人单位,2017年1至6月残保金在2017年7月征期合并申报缴纳。对按季申报的用人单位,2017年一、二季度残保金在2017年7月征期合并申报缴纳。
三、残保金免征范围。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残保金的用人单位仍按时每月(季)需在网税系统申报,申报后系统会自动识别予以减免。
四、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15日前,到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如实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五、残保金的申报期限参照税收申报,为月(季)末后次月1—15日。
六、各级财政、地税、残联部门要加强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
  
 
 
嘉兴市财政局
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6月28日

关于核定2017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差额补缴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6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等有关数据的通知》(冀人社字〔2017〕131号)公布2016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987元,月平均工资4748.92元。按照《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规程》要求,应核定2017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现将核定2017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2017年1至7(8月、9月)补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核定工作
(一)政策要求
1.参保人员
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冀政〔2009〕55号文件,用人单位必须全员参保缴费。
2.缴费基数和比例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足额申报缴费基数并缴费。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冀政〔2009〕55号文件规定,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按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工资总额小于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按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核定。
3.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施。
(2)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解释》的公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这就意味着,今后那些实施骗保行为视同诈骗,骗保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核定办法
1.参保单位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按上年度《劳动统计报表制度》年报I102-2表,不报统的单位以职工工资发放表,确定单位上年度月人均工资。单位上年度月人均工资=(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生活费)÷(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年平均人数)÷12。单位上年度月人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60%的,以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或无法核定工资总额的,以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如果参保单位确实无法核定工资总额,可以按“无法核定工资总额的以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
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核定后,如没有职工人数发生变化,当年不变。
参保单位职工人数发生变化的,单位缴费基数按如下调整:参保单位月缴费基数=原核定的参保单位月缴费基数+当月新增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当月减少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参保单位月缴费基数不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乘以参保人数。
2.参保职工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上年度《参保职工年度工资明细表》,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职工缴费基数后当年不变。由于新参保、异地转入等原因没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以最近月份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核定其缴费基数。
二、1-7(8月、9月)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
由于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较晚,2017年1至7(8月、9月)养老保险费已按上年缴费基数预缴。按政策规定,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重新核定2017年度单位和职工缴费基数,2017年1至7(8月、9月)养老保险费必须进行补缴,以确保参保职工的养老保险权益,参保单位已经减少人员(包括转出人员、当年已退休人员)不再进行补缴。
三、提供的资料
参保单位核定缴费基数时,都要通过网报系统录入明细数据。根据参保单位上年底人员参保登记情况填报《参保单位年度工资申报表》、《参保职工年度工资明细表》。需提供:
1.《参保单位申报—年度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公示表》
2.《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承诺书》
3.本单位2016年度《劳动统计报表制度》年报I102-2表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科留存。
4.2016年1---12月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财务原始记账凭证等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17年7月3日至9月13日。
由于参保单位多,时间集中,工作量大,为了方便参保单位并充分利用时间,我们把各单位办理时间进行量化,采取预约方式进行业务经办,祥见附表《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时间安排表 》希望各参保单位严格按照时间申报缴费基数,以免造成大厅拥挤。
(二)申报地点
承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四楼大厅)。
(三)申报流程
(1)参保单位在网上业务申报系统中打开“单位工资申报”模块,录入单位年度工资申报信息,其中单位上年人均月平均工资、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年末参保职工人数为必录项;录入职工个人上年度工资实发月数和上年度实发年工资金额(上年度年实发工资金额为扣各种保险公积金等项之前的应发工资即全部工资收入);保存后将《参保单位年度工资申报表》、《参保职工年度工资申报明细表》打印成册。考虑到缴费基数直接涉及到职工的退休养老待遇,本着做实的原则,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单位公示后由劳资、财务、工会部门、单位法人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上报,由申报科留存。绝不允许他人代签,弄虚作假,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单位法人及劳资人员负责,并按法律规定执行。
(2)参保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大厅窗口审核2016年度单位及职工工资总额,确认后审核数据保存。
(3)如果单位为当年新参保的单位,则不需要再次做年度工资申报业务,直接到大厅窗口办理2017年度缴费基数核定补差业务。
(4)为了加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力度,今年把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及缴费基数与地税部门及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险种的参保数据进行比对。参加其他险种的人员必须参加养老保险,申报其他险种的工资总额必须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通过地税部门进行比对用人单位人员及工资总额,确保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希望各用人单位一定要按政策实事求是的进行申报。
五、工作要求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是社保经办机构的重要工作,涉及到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有很多未参保及缴费工资基数不实的职工进行上访,诉求养老保险待遇及权益,甚至到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国家、省、市的政策规定很明确,但仍有部分参保单位存在未全员参保及缴费基数不实的问题,有些单位故意瞒报、少报,进行逃费,有些单位对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政策掌握上有偏差,如交通费、通讯费、奖金等未计入工资总额,出现了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希望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养老保险核基工作,严格执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为此要求,参保单位必须严格按政策为职工全员参保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以维护劳动者参保缴费和享有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如实申报。杜绝用人单位以员工不愿参保为由,不为员工缴费行为。如发现参保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瞒报职工人数及工资总额,不按规定为职工参保缴费,稽核人员立即进行实地稽核,严格按《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刑法》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是《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规程》的要求,也是企业养老保险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各县区一定要按照《通知》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201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1---7(8月)养老保险费补缴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的工作。各级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政策,认真审核资料,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今年核基、年检工作的全面完成。 
 
 

                           承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6月28日
 
 
附件:
1、《参保单位申报——年度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公示表》
2、《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承诺书》
3、《单位年度工资汇总表》
 
 
 
                                                          
 承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6月28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8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
  二、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2940元执行。期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94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本次调整前执行的缴费工资下限高于2940元的,按调整前的缴费工资下限执行。基金收支缺口较大的地区可在2940元的基础上适当上调。
  三、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标准执行。
  四、考虑到部分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对偏低,允许苏北五市和扬州市、泰州市适当下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但应全市统一标准,并由设区市报省厅审批后执行。
  五、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
  六、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凡擅自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对纠正不到位的省将扣减省级调剂金并予以问责。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26日
 

雅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等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社保局、参保单位、个体参保人员:
近日,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公布了2016年度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65781元;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2016年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公布了2016年我市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46458元。现就我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附件1)。
2.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附件2)。
3.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衔接的人员,可按2017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趸缴符合正常参加城乡居保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附件2)。
4.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文件规定的个体中断补费,可由个人选择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60%-100%为基数,20%为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中断年限养老保险费。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
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300%和80%执行(附件1),单位退休人员补缴标准按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雅人社发〔2015〕36号)执行。
2.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缴费基数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从2017年7月起,养老保险新退休人员,涉及医疗保险退休一次性补费的,属2017年度的部分,月缴费基数按3544元执行,属2018年度及以后的部分,月缴费基数按3872元执行(附件2)。
3.2018年度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为260元(附件1、2)。
(三)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附件1)。
(四)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60%执行,上不封顶(附件1)。
二、社会保险费补差
用人单位1-6月期间已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与上述标准有差额的(只涉及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保经办机构统一调整,经用人单位确认后,由用人单位在9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其中变更了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1-6月不补差, 2017年7月起按新标准执行。(附件1)。
 
附件: 1.2017年度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雅安市2017年7-12月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指南
 
 
雅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6月22日
 
 
 
 
 
 
 
 
 
 
抄送: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 6月22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度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险种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最低缴费基数
(下限)
月工资收入在上下限之间的缴费基数 最高缴费基数
(上限)
基本养老保险 19% 8% 2193 实际工资收入 16445
工伤 保险 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 无 3289 实际工资收入 16445
生育 保险 0.5% 无 3289 实际工资收入 16445
基本医疗保险 7.5% 2% 3097 实际工资收入 11615
公务员医疗补助 2% -- 3097 实际工资收入 11615
失业保险 0.6% 0.4% 2323 实际工资收入 上不封顶
 
注: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省平工资300%,下限为省平工资40%。
2.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省平工资300%,下限为省平工资60%。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上限为市平工资300%,下限为市平工资80%,从2017年7月起执行。
4.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 260 元/年。
5.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无上限规定,下限为市平工资60%。

附件2       
雅安市2017年7-12月个体参保人员
社会保险缴费指南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2016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2016年度四川省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5781元,我市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1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间为2017年7-12月,标准如下:
缴费档次 缴费比例 月缴费基数(元) 月缴费金额(元) 年缴费金额
(元)
一档(40%) 20% 2193 438.60 5263.20
二档(60%) 3289 657.80 7893.60
三档(80%) 4386 877.20 10526.40
四档(100%) 5482 1096.40 13156.80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2016年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我市2016年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6458元。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 3717 元,
三、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 260 元/年。

雅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等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社保局、参保单位、个体参保人员:
近日,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公布了2016年度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65781元;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2016年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公布了2016年我市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46458元。现就我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附件1)。
2.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附件2)。
3.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衔接的人员,可按2017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趸缴符合正常参加城乡居保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附件2)。
4.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文件规定的个体中断补费,可由个人选择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60%-100%为基数,20%为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中断年限养老保险费。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
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300%和80%执行(附件1),单位退休人员补缴标准按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雅人社发〔2015〕36号)执行。
2.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缴费基数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从2017年7月起,养老保险新退休人员,涉及医疗保险退休一次性补费的,属2017年度的部分,月缴费基数按3544元执行,属2018年度及以后的部分,月缴费基数按3872元执行(附件2)。
3.2018年度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为260元(附件1、2)。
(三)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附件1)。
(四)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60%执行,上不封顶(附件1)。
二、社会保险费补差
用人单位1-6月期间已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与上述标准有差额的(只涉及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保经办机构统一调整,经用人单位确认后,由用人单位在9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其中变更了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1-6月不补差, 2017年7月起按新标准执行。(附件1)。
 
附件: 1.2017年度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雅安市2017年7-12月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指南
 
 
雅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6月22日
 
 
 
 
 
 
 
 
 
 
抄送: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 6月22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度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险种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最低缴费基数
(下限)
月工资收入在上下限之间的缴费基数 最高缴费基数
(上限)
基本养老保险 19% 8% 2193 实际工资收入 16445
工伤 保险 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 无 3289 实际工资收入 16445
生育 保险 0.5% 无 3289 实际工资收入 16445
基本医疗保险 7.5% 2% 3097 实际工资收入 11615
公务员医疗补助 2% -- 3097 实际工资收入 11615
失业保险 0.6% 0.4% 2323 实际工资收入 上不封顶
 
注: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省平工资300%,下限为省平工资40%。
2.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省平工资300%,下限为省平工资60%。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上限为市平工资300%,下限为市平工资80%,从2017年7月起执行。
4.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 260 元/年。
5.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无上限规定,下限为市平工资60%。

附件2       
雅安市2017年7-12月个体参保人员
社会保险缴费指南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2016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2016年度四川省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5781元,我市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1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间为2017年7-12月,标准如下:
缴费档次 缴费比例 月缴费基数(元) 月缴费金额(元) 年缴费金额
(元)
一档(40%) 20% 2193 438.60 5263.20
二档(60%) 3289 657.80 7893.60
三档(80%) 4386 877.20 10526.40
四档(100%) 5482 1096.40 13156.80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2016年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我市2016年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6458元。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 3717 元,
三、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 260 元/年。

雅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等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社保局、参保单位、个体参保人员:
近日,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公布了2016年度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65781元;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2016年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公布了2016年我市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46458元。现就我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附件1)。
2.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附件2)。
3.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衔接的人员,可按2017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趸缴符合正常参加城乡居保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附件2)。
4.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文件规定的个体中断补费,可由个人选择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60%-100%为基数,20%为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中断年限养老保险费。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
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300%和80%执行(附件1),单位退休人员补缴标准按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雅人社发〔2015〕36号)执行。
2.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缴费基数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从2017年7月起,养老保险新退休人员,涉及医疗保险退休一次性补费的,属2017年度的部分,月缴费基数按3544元执行,属2018年度及以后的部分,月缴费基数按3872元执行(附件2)。
3.2018年度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为260元(附件1、2)。
(三)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附件1)。
(四)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60%执行,上不封顶(附件1)。
二、社会保险费补差
用人单位1-6月期间已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与上述标准有差额的(只涉及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保经办机构统一调整,经用人单位确认后,由用人单位在9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其中变更了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1-6月不补差, 2017年7月起按新标准执行。(附件1)。
 
附件: 1.2017年度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雅安市2017年7-12月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指南
 
 
雅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6月22日
 
 
 
 
 
 
 
 
 
 
抄送: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 6月22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度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险种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最低缴费基数
(下限)
月工资收入在上下限之间的缴费基数 最高缴费基数
(上限)
基本养老保险 19% 8% 2193 实际工资收入 16445
工伤 保险 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 无 3289 实际工资收入 16445
生育 保险 0.5% 无 3289 实际工资收入 16445
基本医疗保险 7.5% 2% 3097 实际工资收入 11615
公务员医疗补助 2% -- 3097 实际工资收入 11615
失业保险 0.6% 0.4% 2323 实际工资收入 上不封顶
 
注: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省平工资300%,下限为省平工资40%。
2.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省平工资300%,下限为省平工资60%。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上限为市平工资300%,下限为市平工资80%,从2017年7月起执行。
4.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 260 元/年。
5.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无上限规定,下限为市平工资60%。

附件2       
雅安市2017年7-12月个体参保人员
社会保险缴费指南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2016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2016年度四川省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5781元,我市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1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间为2017年7-12月,标准如下:
缴费档次 缴费比例 月缴费基数(元) 月缴费金额(元) 年缴费金额
(元)
一档(40%) 20% 2193 438.60 5263.20
二档(60%) 3289 657.80 7893.60
三档(80%) 4386 877.20 10526.40
四档(100%) 5482 1096.40 13156.80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2016年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我市2016年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6458元。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 3717 元,
三、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 260 元/年。

雅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等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社保局、参保单位、个体参保人员:
近日,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公布了2016年度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65781元;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2016年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公布了2016年我市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46458元。现就我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附件1)。
2.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附件2)。
3.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衔接的人员,可按2017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趸缴符合正常参加城乡居保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附件2)。
4.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文件规定的个体中断补费,可由个人选择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60%-100%为基数,20%为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中断年限养老保险费。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
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300%和80%执行(附件1),单位退休人员补缴标准按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雅人社发〔2015〕36号)执行。
2.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缴费基数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从2017年7月起,养老保险新退休人员,涉及医疗保险退休一次性补费的,属2017年度的部分,月缴费基数按3544元执行,属2018年度及以后的部分,月缴费基数按3872元执行(附件2)。
3.2018年度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为260元(附件1、2)。
(三)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附件1)。
(四)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60%执行,上不封顶(附件1)。
二、社会保险费补差
用人单位1-6月期间已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与上述标准有差额的(只涉及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保经办机构统一调整,经用人单位确认后,由用人单位在9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其中变更了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1-6月不补差, 2017年7月起按新标准执行。(附件1)。
 
附件: 1.2017年度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雅安市2017年7-12月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指南
 
 
雅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6月22日
 
 
 
 
 
 
 
 
 
 
抄送: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 6月22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度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险种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最低缴费基数
(下限)
月工资收入在上下限之间的缴费基数 最高缴费基数
(上限)
基本养老保险 19% 8% 2193 实际工资收入 16445
工伤 保险 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 无 3289 实际工资收入 16445
生育 保险 0.5% 无 3289 实际工资收入 16445
基本医疗保险 7.5% 2% 3097 实际工资收入 11615
公务员医疗补助 2% -- 3097 实际工资收入 11615
失业保险 0.6% 0.4% 2323 实际工资收入 上不封顶
 
注: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省平工资300%,下限为省平工资40%。
2.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省平工资300%,下限为省平工资60%。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上限为市平工资300%,下限为市平工资80%,从2017年7月起执行。
4.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 260 元/年。
5.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无上限规定,下限为市平工资60%。

附件2       
雅安市2017年7-12月个体参保人员
社会保险缴费指南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2016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2016年度四川省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5781元,我市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1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间为2017年7-12月,标准如下:
缴费档次 缴费比例 月缴费基数(元) 月缴费金额(元) 年缴费金额
(元)
一档(40%) 20% 2193 438.60 5263.20
二档(60%) 3289 657.80 7893.60
三档(80%) 4386 877.20 10526.40
四档(100%) 5482 1096.40 13156.80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2016年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我市2016年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6458元。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 3717 元,
三、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 260 元/年。

雅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等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社保局、参保单位、个体参保人员:
近日,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公布了2016年度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65781元;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2016年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公布了2016年我市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46458元。现就我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附件1)。
2.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附件2)。
3.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衔接的人员,可按2017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趸缴符合正常参加城乡居保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附件2)。
4.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文件规定的个体中断补费,可由个人选择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60%-100%为基数,20%为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中断年限养老保险费。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
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300%和80%执行(附件1),单位退休人员补缴标准按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雅人社发〔2015〕36号)执行。
2.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缴费基数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从2017年7月起,养老保险新退休人员,涉及医疗保险退休一次性补费的,属2017年度的部分,月缴费基数按3544元执行,属2018年度及以后的部分,月缴费基数按3872元执行(附件2)。
3.2018年度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为260元(附件1、2)。
(三)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附件1)。
(四)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60%执行,上不封顶(附件1)。
二、社会保险费补差
用人单位1-6月期间已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与上述标准有差额的(只涉及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保经办机构统一调整,经用人单位确认后,由用人单位在9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其中变更了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1-6月不补差, 2017年7月起按新标准执行。(附件1)。
 
附件: 1.2017年度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雅安市2017年7-12月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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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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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 6月22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度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险种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最低缴费基数
(下限)
月工资收入在上下限之间的缴费基数 最高缴费基数
(上限)
基本养老保险 19% 8% 2193 实际工资收入 16445
工伤 保险 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 无 3289 实际工资收入 16445
生育 保险 0.5% 无 3289 实际工资收入 16445
基本医疗保险 7.5% 2% 3097 实际工资收入 11615
公务员医疗补助 2% -- 3097 实际工资收入 11615
失业保险 0.6% 0.4% 2323 实际工资收入 上不封顶
 
注: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省平工资300%,下限为省平工资40%。
2.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省平工资300%,下限为省平工资60%。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上限为市平工资300%,下限为市平工资80%,从2017年7月起执行。
4.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 260 元/年。
5.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无上限规定,下限为市平工资60%。

附件2       
雅安市2017年7-12月个体参保人员
社会保险缴费指南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2016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2016年度四川省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5781元,我市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1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间为2017年7-12月,标准如下:
缴费档次 缴费比例 月缴费基数(元) 月缴费金额(元) 年缴费金额
(元)
一档(40%) 20% 2193 438.60 5263.20
二档(60%) 3289 657.80 7893.60
三档(80%) 4386 877.20 10526.40
四档(100%) 5482 1096.40 13156.80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2016年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我市2016年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6458元。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 3717 元,
三、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 260 元/年。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职工 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1日
 
 
 
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市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保障职工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基本医疗和生活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号)要求,以及《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为本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部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第四条  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费用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付项目。
第五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生育保险的组织、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生育保险的具体业务经办工作及生育医疗服务机构的协议管理等工作。
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中心负责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
市财政、地税、卫计、工会、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第六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中心开展生育保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第二章  费用征缴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参保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的同时参加生育保险,并按以下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以职工本人工资的8.5%按月缴纳,其中用人单位缴纳6.5%(含生育保险费用0.5%),个人缴纳2%。
(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由用人单位以职工本人工资的2.5%(含生育保险费用0.5%)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职工本人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征基本医疗保险费;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征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八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按国家、省及本市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生育保险待遇
第九条  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以下简称参保职工)自用人单位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自停止缴费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条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下称孕产费用)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下称计生费用)。
(一)孕产费用包括:
1.产前检查费用。产前检查项目分为常规项目和备查项目。常规项目指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职工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备查项目指医疗机构根据参保职工具体情况建议检查的项目。
常规项目:普通产检、血常规、血型、血糖、尿常规、白带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凝血功能、地中海贫血筛查、G6PD筛查、心电图、胎心监测、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1次。
备查项目:15-20周妊娠中期非整倍体母体血清学筛查、血红蛋白电泳试验、抗D滴度检查(Rh阴性者)、甲状腺功能筛查、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宫颈分泌物检测淋球菌、宫颈分泌物检测沙眼衣原体。
其中,参保职工已享受本市免费孕期医学保健服务,如5次常规产检、夫妇双方全血细胞分析(含MCH和MCV)检测、血糖筛查(孕26-28周)、地中海贫血筛查、甲状腺功能筛查等项目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重复支付。
2.住院分娩费用。参保职工住院分娩所发生的符合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
(二)计生费用包括以下项目产生的医疗费用: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2.皮下埋植术。
3.流产术。
4.引产术。
5.输精管结扎术。
6.输卵管结扎术。
7.输精管复通术。
8.输卵管复通术。
第十一条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按本市执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标准执行。其中:
(一)参保职工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其宫内节育器的费用支付限额为50元,超出部分由参保职工自费。
(二)镇痛泵按自费处理。
(三)属本市减免的计划生育项目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重复支付。
第十二条  参保职工在本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不自付;在本市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第十三条  生育津贴是参保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参保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具体支付期限为:
1.生育的,98天。其中剖腹产、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相应增加15天。
2.怀孕未满16周终止妊娠的,15天。
3.怀孕满16周以上28周以下终止妊娠的,42天。
4.怀孕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75天。
(二)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具体支付期限为:
1.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
2.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
3.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
4.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
5.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的,14天。
同时施行生育或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第十四条  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增加的产假和增加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第十五条  生育津贴从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按照规定的假期计算。
生育津贴计算办法为:以参保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每月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工资总额平均数,除以其每月参保职工的平均数确定。其中,用人单位上年度生育保险的缴费月数不超过6个月的,计算生育津贴基数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其中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第十六条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职工原工资标准按《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参保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其连续参保缴费不足12个月的,其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相应的假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垫付。
    自参保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其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分别由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本办法规定支付。
参保职工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含)视为连续缴费,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视为新参保。
第十八条  参保职工连续参保缴费时间满1年,其未就业配偶未享有社会保险(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的生育保障,其孕产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费用发生当年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的生育待遇标准支付给个人。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参保职工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年的,其未就业配偶的孕产费用参照第十七条规定享受本条上款待遇。
第十九条  下列人员可按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一)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
(二)享受本市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退休人员。
上述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其未就业配偶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  下列生育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一)不符合国家、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所发生的费用。
(二)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三)因发生医疗事故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四)境外(含港澳台)的生育医疗费用。
(五)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第四章  医疗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生育医疗服务实行定点管理。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医疗机构签订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服务协议,由其为参保人提供生育医疗服务:
(一)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且具有计划生育专业诊疗科目。
(三)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具备与市社保经办机构联网结算的条件。
第二十二条  参保职工应在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机构(下称生育定点机构)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第二十三条  参保职工怀孕后,应选定1家生育定点机构作为产前检查费用结算机构(下称产前检查机构),除因工作调动及住址变动的情形,孕期内不得变更。选定前的产前检查费用及在非选定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四条  参保职工选定产前检查机构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一)本人社会保障卡。
(二)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其中,省外户籍的应同时提供本市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第二十五条  参保职工因以下原因需变更产前检查机构的,应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其产前检查费用在结算额度以内的部分据实支付给医疗机构,剩余结算额度包干给个人使用:
(一)工作单位或住址改变。
(二)选定的生育定点机构被暂停生育医疗服务、终止或被解除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服务协议。
第二十六条  参保职工可任选1家生育定点机构住院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办理费用结算。其中住院分娩的,应同时提供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资料。
第二十七条  参保职工在市内非生育定点机构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住院分娩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除急诊、抢救的情形外,在费用发生当年市内同级医疗机构结算额度以内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50%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参保职工属急诊、抢救的情形在市内非生育定点机构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其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在费用发生当年市内同级医疗机构结算额度以内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二)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在费用发生当年市内同级医疗机构结算额度以内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80%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第二十八条  参保职工在无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相应医疗服务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同时,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九条  参保职工在市外产前检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在当地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协议)机构就医,其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在市外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其生育医疗费用在费用发生当年市内同级医疗机构相应项目结算额度以内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二)在市外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其生育医疗费用在费用发生当年市内同级医疗机构相应项目结算额度以内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80%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第三十条  参保职工怀孕、分娩期间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合并或并发疾病,其疾病治疗的住院核准医疗费用(保胎费用除外)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相关规定支付。其中当次住院同时发生生育医疗费用及疾病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支付:
(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病医疗费用合计在生育保险结算额度内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生育医疗费用相关规定支付。
(二)生育医疗费用及疾病医疗费用合计超过生育保险结算额度的,在生育保险结算额度内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生育医疗费用相关规定支付,超出生育保险结算额度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规定支付。
第五章  费用支付
第三十一条  参保职工在市内生育定点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生育定点机构按规定联网结算;属于个人支付的部分由生育定点机构直接向参保职工收取。
第三十二条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生育定点机构的结算额度,分为产前检查额度、住院分娩额度及计生项目额度。
(一)产前检查额度:初次确定每孕次产前检查结算额度,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前2年实际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平均每孕次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为基数,结合政策调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有关因素,经与生育定点机构协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定后执行。
(二)住院分娩额度:初次确定每人次住院分娩结算额度,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本市同级医院前2年实际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平均每人次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为基数,结合基金收支情况、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剖腹产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有关因素,经与生育定点机构协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定后执行。 
(三)计生项目额度:按每个项目确定结算额度。初次确定每人次计生项目结算额度,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本市同级医疗机构前2年该计生项目实际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平均每人次医疗费用为基数,结合基金收支情况、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有关因素,经与生育定点机构协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定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  生育医疗费用结算额度每年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生育医疗费用结算额度需调整的,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本办法第三十二条所列的有关因素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运行情况提出调整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定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  生育医疗费用按月结算,年度清算。其中,产前检查费用在结算额度内的据实结算,超出结算额度的先按结算额度结算,年度末再按规定清算;住院分娩及计生项目费用在月结算额度内的据实结算,超出月结算额度的先按月结算额度结算,年度末再按规定清算。
第三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结算的相关公式:
(一)产前检查费用年结算额度=每孕次产前检查结算额度×年度内生育定点机构产前检查人次
中途变更产前检查机构的人次不计入年度内生育定点机构产前检查人次。
(二)住院分娩月结算额度=每人次住院分娩结算额度×生育定点机构当月分娩(出院)人次
(三)住院分娩年结算额度=年度内生育定点机构住院分娩月结算额度之和
(四)某计生项目月结算额度=每人次该计生项目结算额度×生育定点机构当月施行该计生项目人次
(五)计生项目月总结算额度=各个计生项目的月结算额度之和
(六)计生项目年总结算额度=年度内生育定点机构计生项目月总结算额度之和
(七)生育医疗费用年结算额度=产前检查年结算额度+住院分娩年结算额度+计生项目年总结算额度
第三十六条  生育定点机构年生育医疗费用(不含中途变更产前检查机构人员的费用),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以下办法清算:
(一)在年结算额度92%以内的,据实清算。
(二)在年结算额度92%(含92%)-96%的,除据实清算外,其92%(含92%)-96%之间未使用部分的50%及96%(含96%)-100%之间的未使用部分支付给生育定点机构。
(三)在年结算额度96%(含96%)以上的,按年结算额度清算。
第三十七条  生育定点机构年生育医疗费用超过年结算额度的,原则上不予补偿。其中,因政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调整导致超支的,可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当年有结余的情况下,结合生育定点机构履行生育医疗服务协议的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生育医疗费用中属个人自费的部分应经参保职工本人或家属签字同意。
第三十九条  参保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一)在市外发生未联网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
(二)在市内非生育定点机构发生生育医疗费用。
(三)因特殊原因在市内生育定点机构未能实现结算。
第四十条  参保职工申领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一)孕产费用:
1.本人社会保障卡。
2.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其中,省外户籍的应同时提供本市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3.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
4.诊断证明或相关医学证明材料。
5.财税统一印制的医疗费用票据及费用明细清单。
代为申领的,代领人应提供其本人身份证明。
(二)计生费用:
1.本人社会保障卡。
2.诊断证明或手术证明。
3.财税统一印制的医疗费用票据及费用明细清单。
代为申领的,代领人应提供其本人身份证明。
第四十一条  参保职工申领其未就业配偶的孕产费用,除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一)结婚证及其配偶身份证。
(二)其配偶的失业登记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提供的未就业证明。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四十二条  市人口计生部门或者工作机构应当为参保职工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申领生育津贴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其中,用人单位申请产假津贴时,其职工未申请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一)产假津贴:
1.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
2.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其中,省外户籍的应同时提供本市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终止妊娠的除外)。
3.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
4.诊断证明或相关医学证明材料。
(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津贴:
1.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
2.诊断证明或手术证明。
第四十四条  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累计最多可享受2次孕产费用及相应的产假津贴待遇(含国内户籍时已享受的待遇次数)。申请待遇时,无需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第四十五条  生育保险待遇自参保职工进行产前检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24个月内未提出待遇申请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再支付。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参保缴费,造成职工或其未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补足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依照本办法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新发生的费用指补缴次月起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补缴后核定连续缴费参保时间时,其补缴时间段不予接续。
第四十七条  职工已享受市外基本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保障待遇的,生育保险待遇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已享受市外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的生育保障待遇的,其生育医疗费用按补差的原则报销,即我市生育医疗费待遇应支付数减去其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报销生育医疗费的差额部分。
(二)已享受市外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四十八条  各有关单位和职工本人应如实反映与生育保险有关的情况,并对所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职工、用人单位、医疗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人员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生育保险、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记录在案,按照规定将相关人员或者单位的违法信息及时纳入相关信用信息数据库,并通过新闻媒体或者本单位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生育保险其他法律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及《珠海市社会保险反欺诈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根据生育医疗费用变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等情况,需对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待遇支付范围和标准等作调整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一条  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征缴后,参保职工原生育保险的参保缴费年限按规定予以接续。
省内流动就业人员生育保险关系衔接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予以接续。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珠府〔2013〕100号)同时废止。 

关于印发《淮安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淮安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16日
 
 
淮安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办法
 
为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促进工伤预防,实现工伤保险费用的社会共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25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淮政办发[2015]134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行业差别费率及其档次确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二、单位费率的确定与浮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其工伤保险费率,并可依据上述因素变化情况,每两年确定其在所属行业不同费率档次间是否浮动。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工伤保险最低费率不低于本地区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
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浮动费率下浮后的最低费率不低于0.2%的基础费率。
三、费率浮动的方式
(一)工伤保险费率按照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发生率浮动,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发生率以当前浮动周期内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实际支付数为依据。
(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浮动档次按下列指标确定:
1.工伤发生率大于1%、小于等于2%或者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120%、小于等于150%的,浮动费率上浮一档;
2.工伤发生率大于2%或者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150%的,浮动费率上浮二档;
3.用人单位发生因工死亡事故,或者重伤(伤残等级1-4级)2人以上的,浮动费率上浮二档;
4.工伤发生率小于0.5%,同时工伤保险支缴率小于50%的,浮动费率下浮一档;
5.用人单位连续两年未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伤保险费率下浮二档。
(三)用人单位上两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浮动周期工伤保险费率不得下浮:
1.拖欠工伤保险费的;
2.少报、漏报、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
3.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四、下列情形不纳入浮动费率考核范围
(一)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二)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五、浮动费率的考核
浮动费率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每两年核定一次,并由经办机构负责考核。
浮动费率考核指标为上两年度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和因工死亡人数。
六、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职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包括退休)后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的,由导致职业病发生的用人单位承担费率浮动责任。
(二)参保单位上年度首次参保且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实际缴费月份计算其上年度的工伤保险费支缴率。
(三)对原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中途中断参保后续保的,按其之前参保期间的工伤保险支缴率确定其续保时工伤保险费的缴费费率。
(四)本浮动周期内首次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该浮动周期内费率按所属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确定。
七、其他
(一)本实施办法中工伤保险支缴率是指本浮动周期内,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退休人员)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的金额与该单位缴费金额的比率;工伤发生率是指本浮动周期内,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人次数与参保职工月平均人数的比率。
(二)本实施办法所称年度是指每年1月至12月。
(三)本实施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淮安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通知》(淮人社发[2012]204号)同时废止。

关于2017年度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医保中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处: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昆政发﹝2015﹞93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昆人社通﹝2015﹞102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执行时间的通知》(昆人社通〔2016〕141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7〕34号)的要求以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相关指标
(一)2016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562元,月平均工资为5297元;
(二)2016年度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年平均基本养老金为28080元,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2340元。
二、2017年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执行标准及缴费费率
(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执行标准
参保单位在职职工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2016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以2016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即:3178元/月;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016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以2016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即:15891元/月。用人单位以本单位所有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合计数作为单位缴费基数。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根据《昆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行办法》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基金并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自2017年6月核定7月应征数据时,用人单位按9.9%的费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仍按2%的费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按参保人数(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以2016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6%缴纳单位重特病医疗统筹费,缴费标准为单位31.78元/月/人,个人每人每年按12元缴纳,即1元/月/人。
三、2017年度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缴费基数执行标准及缴费费率
(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执行标准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在职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2016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5297元/月。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根据《昆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行办法》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后,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仍按原缴费费率缴纳医疗保险费,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三)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参保人,其重特病医疗统筹费的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全额承担,缴费标准为2016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6%加每人每月1元,即32.78 元/月/人。
四、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执行标准
(一)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月划账基数,按2016年度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和2016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的平均数计算,即:3818.5元/月。
(二)未参加养老保险或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为2016年度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即:2340元/月。
(三)随同用人单位参保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组成按原规定执行,金额按2017年增资调待后的当月基本养老金数计算。自谋职业退休人员划账基数执行标准与随同用人单位参保的退休人员一致。
五、工作要求
(一)用人单位现场申报或网上申报缴费基数时应填报《2017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如实申报在职职工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总额及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在职职工缴费基数的组成及计算严格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的规定进行。医疗保险费申报情况应告知职工本人,参保单位提供的工资花名册应由职工本人签字。对申报的缴费基数有异常存在虚假嫌疑的,各县(市)区应深入核查,进行缴费基数的稽核。
(二)各医保经办机构应加强宣传,组织各用人单位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未在核定期内申报应当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数额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及《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八条,自2017年10月起按照该单位9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同时由各医保经办机构对其 2017年1月至9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特病统筹费,按新老缴费基数差额进行补充核定。
(三)至2017年年度核定结束,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参保人欠费超过一年的,视为本人未按规定进行申报,自2017年10月起,暂停其缴费核定。
(四)2017年的补核工作随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同时进行,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完毕后,由各医保经办机构对其自2017年1月至申报当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特病统筹费,按新老缴费基数差额进行补充核定,补核原则按昆人社通〔2016〕141号执行。通过各医保经办机构个人直办窗口办理的参保人差额补核工作于核定2017年3季度应征数据时同步完成,通过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参保的个人差额补核工作必须在年度核定工作结束前完成。
六、核定时间
2017年度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基数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核定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至2017年9月30日结束,请各医保中心统筹安排,确保本年度核定工作按期完成。
 
附件: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31号)
2. 2017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
            2017年6月15日
 
 
 
 
 
抄送: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印发 
 

关于设定玉林市2017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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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各有关缴存单位:
为保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稳步建立,维护和平衡职工的权益,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政策,经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设定玉林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桂房改字〔2011〕50号第二条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最高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3倍的,只能以职工工作所在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作为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玉林市城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771元,确定2017年度玉林市辖区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3193元(52771÷12×3≈13193),个人和单位最高月缴存额均为1583元(13193×12%≈1583),合计为3166元。
二、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15〕13号),2015年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2016年没有调整最低工资)因此,设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61元(1210×5%≈61),合计不低于122元。
三、根据桂房改字〔2005〕64号第七条、第八条。确因经济效益不佳,缴存额达不到下限要求的单位,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可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一次不能超过一年。当单位经济条件好转时,应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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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桂房改字〔2011〕50号第二条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最高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3倍的,只能以职工工作所在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作为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玉林市城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771元,确定2017年度玉林市辖区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3193元(52771÷12×3≈13193),个人和单位最高月缴存额均为1583元(13193×12%≈1583),合计为3166元。
二、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15〕13号),2015年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2016年没有调整最低工资)因此,设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61元(1210×5%≈61),合计不低于122元。
三、根据桂房改字〔2005〕64号第七条、第八条。确因经济效益不佳,缴存额达不到下限要求的单位,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可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一次不能超过一年。当单位经济条件好转时,应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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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桂房改字〔2011〕50号第二条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最高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3倍的,只能以职工工作所在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作为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玉林市城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771元,确定2017年度玉林市辖区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3193元(52771÷12×3≈13193),个人和单位最高月缴存额均为1583元(13193×12%≈1583),合计为3166元。
二、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15〕13号),2015年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2016年没有调整最低工资)因此,设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61元(1210×5%≈61),合计不低于122元。
三、根据桂房改字〔2005〕64号第七条、第八条。确因经济效益不佳,缴存额达不到下限要求的单位,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可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一次不能超过一年。当单位经济条件好转时,应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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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桂房改字〔2011〕50号第二条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最高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3倍的,只能以职工工作所在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作为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玉林市城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771元,确定2017年度玉林市辖区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3193元(52771÷12×3≈13193),个人和单位最高月缴存额均为1583元(13193×12%≈1583),合计为3166元。
二、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15〕13号),2015年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2016年没有调整最低工资)因此,设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61元(1210×5%≈61),合计不低于122元。
三、根据桂房改字〔2005〕64号第七条、第八条。确因经济效益不佳,缴存额达不到下限要求的单位,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可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一次不能超过一年。当单位经济条件好转时,应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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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桂房改字〔2011〕50号第二条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最高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3倍的,只能以职工工作所在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作为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玉林市城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771元,确定2017年度玉林市辖区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3193元(52771÷12×3≈13193),个人和单位最高月缴存额均为1583元(13193×12%≈1583),合计为3166元。
二、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15〕13号),2015年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2016年没有调整最低工资)因此,设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61元(1210×5%≈61),合计不低于1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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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桂房改字〔2011〕50号第二条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最高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3倍的,只能以职工工作所在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作为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玉林市城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771元,确定2017年度玉林市辖区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3193元(52771÷12×3≈13193),个人和单位最高月缴存额均为1583元(13193×12%≈1583),合计为31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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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桂房改字〔2011〕50号第二条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最高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3倍的,只能以职工工作所在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作为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玉林市城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771元,确定2017年度玉林市辖区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3193元(52771÷12×3≈13193),个人和单位最高月缴存额均为1583元(13193×12%≈1583),合计为3166元。
二、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15〕13号),2015年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2016年没有调整最低工资)因此,设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61元(1210×5%≈61),合计不低于1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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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稳步建立,维护和平衡职工的权益,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政策,经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设定玉林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桂房改字〔2011〕50号第二条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最高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3倍的,只能以职工工作所在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作为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玉林市城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771元,确定2017年度玉林市辖区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3193元(52771÷12×3≈13193),个人和单位最高月缴存额均为1583元(13193×12%≈1583),合计为3166元。
二、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15〕13号),2015年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2016年没有调整最低工资)因此,设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61元(1210×5%≈61),合计不低于122元。
三、根据桂房改字〔2005〕64号第七条、第八条。确因经济效益不佳,缴存额达不到下限要求的单位,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可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一次不能超过一年。当单位经济条件好转时,应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6月13日
 
 

关于开展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年检工作的通知(荆金管[2017]28号)

荆州市中心城区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各县市区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7月1日--8月31日,对荆州市中心城区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年检。
    本次年检工作主要内容:核实各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础信息;正常调整和核定下一缴存年度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清理各缴存单位公积金暂存款;督促各单位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请各缴存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年检相关工作。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年检工作方案,会同相关受托承办银行,加强督促与指导,切实保障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不按规定参加年检或年检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暂缓办理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
    各县市区公积金办事处参照市中心公积金年检方案同步开展工作。
    特此通知。
 
附:荆州市中心城区2017年住房公积金年检实施方案
 
                               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0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荆州市中心城区2017年住房公积金年检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正常建立和健康发展,决定实施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年检,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年检的内涵及目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年检,是指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对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的缴存行为,进行一年一度的审核验证。
    年检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用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觉性,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督促按规定正常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年检对象及时间
    荆州市中心城区(市直、沙市区、荆州开发区)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城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社会团体及在上述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以及在上述单位工作的合同制、聘用制以及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均为本次年检对象。办理年检时间为2017年7月1日--8月31日。
    三、年检内容
    (一)核实基础信息
    缴存基数信息包括单位基础信息和个人基础信息。缴存单位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主管部门、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法人、经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付款银行、账号、缴款银行及暂存款情况等。个人基础信息包括缴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号码等。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缴存、提取和贷款信息发送,均需提供缴存人移动电话号码;另公积金网站查询和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均需与移动号码绑定。请各缴存单位批量导入缴存人移动电话号码。
    (二)核定缴存基数
    1、市直、沙市区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按最高不超过15个月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作为缴存基数。15个月工资构成:12个月全额工资(时间为2016年7月-2017年6月,不含公车补助)、公务员年度考核工资、两项奖励工资。奖励工资根据获奖文件据实申报,最多不超过两项;
    2、市直、沙市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最高不超过15个月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作为缴存基数。15个月工资构成:12个月全额工资(时间为2016年7月-2017年6月,含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项奖励工资。奖励工资根据获奖文件据实申报,最多不超过两项;
    3、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和荆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职工年工资总额(不含公车补助)除以12个月核定公积金缴存基数;
    4、企业单位:基础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类奖金、各类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性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年合计总额除以12个月来核定缴存基数。
    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限高保低”的原则。依据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使用全市2016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荆州市2016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3111元,即3595元/月。由此,确定荆州市公积金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即1078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156元/月。超过缴存上限的缴存单位,须在年检期间按规定办理基数调整,对不按规定办理基数调整的单位,暂缓办理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
    (三)调整缴存比例
    1、荆州市中心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调整为12%(单位部分12%、个人部分12%);
    2、其它缴存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6%,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逐步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缴存比例均不得超过12%;
    3、确因经济困难缴存基数不达标及要求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公积金的缴存单位,由缴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表决同意,并报中心审核批准后办理。
    (四)落实补缴政策
    凡之前年度未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标准足额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可在办理基数调整后就差额部分为职工进行补缴。
    (五)规范银行设定
    各缴存单位须确定该单位银行基本户(名称、账号)和公积金归集银行缴存专户。缴存单位汇出、汇入账号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六)清理单位暂存款
    凡有暂存款的缴存单位,须对暂存款进行核对、清理。否则,不得批准该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正常汇缴手续。
    四、年检时效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年检一经确定,一年内不得再调整(人员正常增减情况除外)。
    五、其他事项
    (一)各缴存单位必须核对欠缴及暂存款情况,未完成欠缴及暂存款清理工作的单位,不办理年检申报工作;
    (二)年检单位申报时要对缴存人员信息认真核对、修正,在数据无误和无人员增减变化的情况下才可申报,有人员增减变化的单位须在调整缴存基数前处理完结后再申报;
    (三)所有缴存单位都须填报2017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年检表(附件1)、荆州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附件2)、公示证明(附件4),市直、沙市区、荆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人事部门工资审批表、奖励性工资文件批复;所有表格须缴存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未按规定基数或比例缴存的困难单位,或需办理缓缴的单位,须填报《住房公积金降比、缓缴、未达基数申请表》(附件3)一式二份,附加盖公章书面申请报告、职代会或工会审议意见、公示证明(附件4)、2016年底单位财务报表。经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理年检手续;各缴存单位须报送纸质报表一份及电子文档(附件3)到中心营业厅对公窗口办理核定及调整工作;
    (五)缴存单位应按要求积极配合年检工作,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将作为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公积金缴费依据。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年检工作的,将视为不予调整,缴费基数将按上年度已核定的数额作为缴存依据;
    (六)办理地点、经办人员及电话号码。市直、沙市区、荆州开发区缴存单位到市直营业部办理。纸质审核联系人:熊炜。年检经办人:李琛、吕世伟 。联系电话:8514942。
    六、表格下载及使用
    各项表格可在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住房公积金年检群中下载。网址:www.jzgjj.com;年检群号:110537353、192364805;
 
 
参考链接:http://www.jzgjj.com/nr/xinxigongkai/zhengcefagui/jzfwgjjwj/2017-06-28/25410.html

关于确定2017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筹集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障工作,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淄政发〔2007〕87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淄政办字〔2015〕137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2017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筹集标准由2016年度的每人168元提高到188元。提高的20元,对于已建立个人账户的,从其个人账户资金中扣除,未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由个人缴纳。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财政局
2017年2月10日

政策通知

关于吉安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吉安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所属地区:吉安
执行时间:2017-08-01
主要内容:接供应商通知,吉安市需要收集公积金在缴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婚姻状态,职业,职称,学历,手机号码),表格见附件。
执行对象:2017年8月公积金在缴人员
截止时间:2017年9月7号之前
发送对象:全国业务员张菁(zhang.jing3@fescoadecco.com)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1日

关于2017年度廊坊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廊坊供应商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此次通知仅为采集,基数调整已另行通知。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从2016年12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9-04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9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1日

关于2017年度廊坊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廊坊供应商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此次通知仅为采集,基数调整已另行通知。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从2016年12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9-04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9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1日

关于2017年度廊坊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廊坊供应商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此次通知仅为采集,基数调整已另行通知。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从2016年12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9-04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9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1日

关于2017年度廊坊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廊坊供应商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此次通知仅为采集,基数调整已另行通知。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从2016年12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9-04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9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1日

关于2017年度廊坊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廊坊供应商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此次通知仅为采集,基数调整已另行通知。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从2016年12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9-04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9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1日

关于2017年度廊坊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廊坊供应商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此次通知仅为采集,基数调整已另行通知。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从2016年12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9-04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9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1日

关于2017年度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红房资[2017]31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400元-1578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5%+5%到5%+5%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9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在、离职人员均需进行调整,年度基数同步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1日

关于重庆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重庆
执行时间:2017-09-01
主要内容:从2017年9月起,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缴费,具体细则如下:
一、合并实施后,随单位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办理新增保险时仍需分别填写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网上申报和实操的增减表填写方式不变)。
二、从2017年9月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计划中,生育和医疗将合并征收费用。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调整为8%,个人缴费费率仍为2%,大额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不变。
三、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以9月出具的社保缴费明细为准。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0日

关于上饶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上饶市社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上饶
执行时间:2017-08-01
主要内容:接供应商的通知,异地流产、异地分娩都必须提前备案,否则无法报销。
(1)若计划性的流产,请于计划流产的前一个月通知供应商,由其进行备案。
(2)若突发性的流产,让供应商把盖好单位章的《异地生育申请表》寄给员工,员工至异地的相关医院进行盖章,再自行至社保局生育备案,最后寄回给供应商报销。
社保局地址:上饶市中山西路170号二楼工伤、生育科;
联系人:小蔡、姜科;联系电话:0793-8232722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0日

关于2017年度汕头市医疗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汕头市医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医疗保险基数范围:2682-18213。
(三)缴纳额精度:分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不可以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0日

关于重庆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重庆
执行时间:2017-09-01
主要内容:从2017年9月起,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缴费,具体细则如下:
一、合并实施后,随单位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办理新增保险时仍需分别填写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网上申报和实操的增减表填写方式不变)。
二、从2017年9月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计划中,生育和医疗将合并征收费用。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调整为8%,个人缴费费率仍为2%,大额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不变。
三、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以9月出具的社保缴费明细为准。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0日

关于上饶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上饶市社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上饶
执行时间:2017-08-01
主要内容:接供应商的通知,异地流产、异地分娩都必须提前备案,否则无法报销。
(1)若计划性的流产,请于计划流产的前一个月通知供应商,由其进行备案。
(2)若突发性的流产,让供应商把盖好单位章的《异地生育申请表》寄给员工,员工至异地的相关医院进行盖章,再自行至社保局生育备案,最后寄回给供应商报销。
社保局地址:上饶市中山西路170号二楼工伤、生育科;
联系人:小蔡、姜科;联系电话:0793-8232722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0日

关于2017年度汕头市医疗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汕头市医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医疗保险基数范围:2682-18213。
(三)缴纳额精度:分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不可以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0日

关于2017年度汕头市医疗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汕头市医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医疗保险基数范围:2682-18213。
(三)缴纳额精度:分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不可以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0日

关于2017年度汕头市医疗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汕头市医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医疗保险基数范围:2682-18213。
(三)缴纳额精度:分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不可以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0日

关于2017年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缴纳额(单边):77-1645;
2、根据供应商实开比例推算基数:770-1645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本人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个月的金额;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9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8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9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9-11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9-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30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0日

关于2017年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缴纳额(单边):77-1645;
2、根据供应商实开比例推算基数:770-1645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本人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个月的金额;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9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8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9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9-11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9-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30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0日

关于2017年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怀化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缴纳额(单边):77-1645;
2、根据供应商实开比例推算基数:770-1645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本人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个月的金额;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9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31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30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0日
 

关于2017年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怀化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缴纳额(单边):77-1645;
2、根据供应商实开比例推算基数:770-1645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本人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个月的金额;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9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31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30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0日
 

关于2017年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怀化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缴纳额(单边):77-1645;
2、根据供应商实开比例推算基数:770-1645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本人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个月的金额;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9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31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30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0日
 

关于2017年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怀化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缴纳额(单边):77-1645;
2、根据供应商实开比例推算基数:770-1645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本人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个月的金额;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9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31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30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0日
 

关于2017年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怀化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缴纳额(单边):77-1645;
2、根据供应商实开比例推算基数:770-1645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本人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个月的金额;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9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31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30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30日

关于上饶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上饶社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上饶
执行时间:2017-09-01
主要内容:上饶市现开始征收长期护理保险,具体如下:
1、征收对象:以2017年9月在职人员为准
2、征收方式:单位:30元/人/年,个人:40元/人/年
3、费用收取:在2017年9月账单中收取(不含离职人员)
4、享受待遇:参保人员因年老、失智、疾病、伤残导致生活不能处理、经过不少于6个月治疗、需要长期护理的重度失能人员可享受待遇。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8日

关于汕尾市2017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汕尾市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养老保险比例:单位部分14%,个人部分8%。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7-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4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不涉及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可以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8日

关于清远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清远市地税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清远市
执行时间:2017-08-01
主要内容:    此前对于清远市2017年度社保缴费范围调整已发出通知,通知提及新标准执行时间按照地税局公布的2017年7月起执行。但政策是在2017年7月27日才公布的,当时7月社保费用已按照旧标准实缴。
    由于新标准执行时间跟供应商实缴有所冲突,若按照政策执行,则涉及补差退费(五险基数上限上调需补费,养老基数下限及工伤比例下调需退费),当地供应商对此已咨询过地税部门,地税局表示可提交资料申请补差退费,故当地供应商在2017年8月已提交资料到地税部门申请,目前地税部门已提供差额数据,但跟供应商核算的结果不一致,有部分员工没有补调成功,供应商目前对于7月补差退费数据仍在与地税部门沟通,尚未有最终确认数据。故清远地区社保基数上下限及比例的新标准执行时间调整为2017年8月1日起执行,对于7月差额,待供应商确认最终补差退费数据后,再另行发出邮件通知。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8日

关于凉山彝族自治州 2017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凉山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1)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6%,个人缴费比例调整为0.4%
(2)工伤保险: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5%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年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8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失业:按新比例执行
(八)其他:
失业保险新比例从2017年1月起执行。
工伤保险新比例从2017年3月起执行。
、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8日

关于河源市2017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河源市地税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养老保险费率:单位部分14%,个人部分8%。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7-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5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不涉及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可以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8日

关于2017年度营口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会保险:2350元-11749元(企业部分无上限)
(2)住房公积金:1801元-11749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社保: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公积金: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8日

关于2017年度营口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营口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801元-11749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2+12、10+10到12+12、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年度新基数同步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8日
 

关于2017年度营口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营口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801元-11749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2+12、10+10到12+12、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年度新基数同步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8日
 

关于2017年度凉山彝族自治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社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养老保险:下限调整为2220元
(2)医疗保险:3613元-13549元
(3)大病保险:(单位)17.62元/人/月、(个人)11.75元/人/月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年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养老: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1)以上新基数范围从2017年1月起执行
(2)大病保险:从2017年6月起,不再缴纳个人部分。
(3)社会保险:年度新基数从2017年1月起生效
(4)住房公积金:年度新基数从2017年7月起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8日

关于2017年度昆山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025元-2000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8+8、10+10、12+12到8+8、10+10、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三)缴纳额精度:向上进位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9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4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9月份调整,需补缴7月、8月的低于原下限的差额。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8日

关于2017年度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下限调整为176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6%+6%、8%+8%、10%+10%、11%+11%到6%+6%、8%+8%、10%+10%、11%+11%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5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供应商实操规则:依据自治区社平和呼和浩特市社平有两个上限缴存基数(15498和14052),委托时如无特殊要求,供应商按实际委托基数申报,例如:申报基数是15000,客户要求按市标准缴纳的,供应商将以14052申报。如无要求的,则按15000申报;超过15498则按15498申报。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8日

关于2017年度河源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河源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基数范围:1210-1476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免税限额1695.24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5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照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8日

关于2017年度河源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河源市地税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养老保险基数范围:2489-18213;
2、失业、生育保险基数范围:1210-14127;
3、工伤保险基数范围:2825-14127。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5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不可以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8日

关于烟台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烟台市残疾人联合会、烟台市地方税务局、烟台市财政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烟台市
执行时间:2017-07-25
主要内容:
(一)计算公式:(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在职残疾职工人数)×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芝罘区在职职工年人均工资65870元*80%
(二)年审时间:2017年10月30日前
(三)年审材料:请见文件。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5日
 

关于新乡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豫人社[2017]28号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7%,个人缴费比例0.3%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5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4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5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5-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5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法补缴
(八)其他:政策规定从2017年1月起执行,供应商反馈从2017年5月起执行,关于2017年1月-4月的差额退费,另行通知。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5日

关于石家庄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石家庄社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石家庄
执行时间:2017-08-01
主要内容:接供应商通知,石家庄市工伤二级户将按照客户企业的注册地不同提供相应开户材料进行操作,
    (一)、石家庄市各区注册的企业按照原石家庄长安区开户材料提供,即
    1)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3)工伤保险代理委托书一份,盖公章和法人章;
    4)工伤保险初次费率核定表,一式两份,盖公章;
    5)单位新参保模板(电子版)。
    (二)、石家庄市属企业或者外地企业按照原石家庄市区开户材料提供,即
    1)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3)工伤保险代理委托书一份,盖公章和法人章;
    4)工伤保险初次费率核定表,一式两份,盖公章;
    5)非本地营业执照在石家庄市新增二级户开户,还需要提供在石家庄办公场地的证明(如租房协议等)。
    6)公司在其单位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自营业执照注册日起至今,由社保局出具并盖章)。
    7) 参保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8)需要补缴的填写《石家庄市工伤保险费率核定(补缴)表》。
    (三)、注意事项:已经在石家庄开设过工伤二级户或者工伤单立户的客户,如需在供应商处缴纳工伤保险,原工伤账户必须注销才能操作。
    (四)、如拆分到派出公司户下的,员工将按照派出公司劳务派遣形式进行缴纳,申领工伤时按照派遣形式提供材料。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5日
 

关于昆山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昆山市社保部门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5%,个人缴费比例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5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新比例执行
(八)其他:接供应商通知,之前实操从5月起调整,现2017年1月-4月因比例调整多缴纳的保险费,社保局将在9月进行统一退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5日

关于2017年度秦皇岛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秦皇岛市劳动局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此次通知仅为采集,上下限已另行公布。
(2)养老保险新基数于2017年1月生效。
(3)失业保险新基数于2017年8月生效。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29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5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5日

关于2017年度秦皇岛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秦皇岛市劳动局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此次通知仅为采集,上下限已另行公布。
(2)养老保险新基数于2017年1月生效。
(3)失业保险新基数于2017年8月生效。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29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5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5日

关于2017年度启东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通金管启东[2017]5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940元-17414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8%+8%到8%+8%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5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5日

关于2017年度启东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社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940元-1817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一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5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5日
 

关于2017年度昆山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025元-2000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8+8、10+10、12+12到8+8、10+10、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向上进位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4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1)9月份调整,需补缴7月、8月的差额。
(2)2017年7月、8月离职员工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5日

关于2017年度丹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镇公积金﹝2017﹞65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770元-1810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8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5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5日
 

关于晋中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晋中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的通知,
所属地区:晋中市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在参保起次月可享受生育费用,并且如在晋中市统筹内定点医院生育的,可在医院直接备案,报销。不在统筹内定点医院生育的,仍需去晋中市社保机构备案。报销生育仍为之前的政策,在同一单位生孩子前连续缴纳一年或生孩子后连续缴纳一年,可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直接支付给单位。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4日
 

关于济源市2017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济源市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1)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19%,个人缴费比例8%不变。
(2)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7%,个人缴费比例调整为0.3%。
(3)工伤保险: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7%
(4)生育保险: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5%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5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5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5-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4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
(八)其他:
(1)因比例调整产生的差额将进行退费。
(2)新比例执行时间为供应商实操时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4日

关于济源市2017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济源市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1)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19%,个人缴费比例8%不变。
(2)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7%,个人缴费比例调整为0.3%。
(3)工伤保险: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7%
(4)生育保险: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5%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5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5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5-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4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
(八)其他:
(1)因比例调整产生的差额将进行退费。
(2)新比例执行时间为供应商实操时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4日

关于2017年度新乡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新住房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00元-11292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8%+8%,10%+10%到8%+8%,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4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4日
 

关于2017年度新乡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新住房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00元-11292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8%+8%,10%+10%到8%+8%,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4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4日
 

关于2017年度新乡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新住房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00元-11292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8%+8%,10%+10%到8%+8%,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4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4日
 

关于2017年度新乡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新住房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00元-11292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8%+8%,10%+10%到8%+8%,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4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4日
 

关于2017年度新乡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新住房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00元-11292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8%+8%,10%+10%到8%+8%,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4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4日
 

关于2017年度新乡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新住房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00元-11292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8%+8%,10%+10%到8%+8%,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4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4日
 

关于2017年度萧山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萧山区社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基数范围:2819.30-14096.25
(三)缴纳额精度: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个人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4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1-5月社会保险应缴费额进行结算后多退少补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4日

关于2017年度襄阳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襄阳市人社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襄阳市全部在岗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5443元;
2、养老、失业保险基数范围:2270-11370;
3、工伤、生育保险基数范围:3790-11370;
4、医疗保险基数范围:3600-11370。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4日
 

关于2017年度昆明市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昆明市社会保险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9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9-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9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4日

关于2017年度昆明市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昆明市社会保险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9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9-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9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4日

关于2017年度昆明市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昆明市社会保险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9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9-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9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4日

关于2017年度昆明市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昆明市社会保险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9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9-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9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4日

关于2017年度九江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九房字【17】7号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缴存额(双边):144元-338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5%-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31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4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4日

关于2017年度济源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济源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会保险:12240.75-2448.15元
(2)住房公积金:2200元-1224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社保: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公积金: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4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暂未公布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4日

关于温州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温州社保的通知,
所属地区:温州市
执行时间:2017-04-01
主要内容:社会保险基数精度调整为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3日

关于聊城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聊城市人社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1)2017年4月-6月,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35%,个人缴费比例调整为0.15%
(2)2017年7月,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7%,个人缴费比例调整为0.3%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4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4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3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是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所处段比例补缴
(八)其他:供应商实操按以上方案调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3日
  

关于大连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市人社局社保卡业务下沉至银行窗口的通知,
所属地区:大连
执行时间:2017-06-01
主要内容:
(1)2017年6月起,供应商不再代办社会保障卡,由员工自行办理。
(2)员工可在首月缴费的次月到下沉网点银行办理制卡,可现场办结。具体办理网点请见附件。
(3)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沿用原方式由单位统一提交制卡的,请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员工名单给到供应商处。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3日

关于2017年度营口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营口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810元-11749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2+12、10+10到12+12、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年度新基数同步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3日

关于2017年度营口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营口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810元-11749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2+12、10+10到12+12、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年度新基数同步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3日

关于2017年度营口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营口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810元-11749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2+12、10+10到12+12、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年度新基数同步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3日

关于2017年度仪征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仪征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720元-1800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3日

关于2017年度湖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湖州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湖州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为64384元;
2、基数范围:3219-26825。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向上进位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5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6-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新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3日

关于2017年度湖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湖州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湖州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为64384元;
2、基数范围:3219-26825。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向上进位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5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6-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新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3日

关于2017年度湖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湖州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湖州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为64384元;
2、基数范围:3219-26825。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向上进位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5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6-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新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3日

关于2017年度湖州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湖州市社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数范围:2819-14097;
2、医疗保险基数范围:2819-14097(单位部分)/4699(个人部分)。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6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3日

关于2017年度湖州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湖州市社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数范围:2819-14097;
2、医疗保险基数范围:2819-14097(单位部分)/4699(个人部分)。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6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3日

关于2017年度阜新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200元-11480元(上限为供应商实操)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年度新基数同步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3日

关于2017年度抚顺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抚公金委发〔2017〕6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320元-13177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2+12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年度新基数同步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3日

关于2017年度朝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公积金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上限调整为11964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7+7到7+7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年度新基数同步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3日
 

关于2017年度朝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公积金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上限调整为11964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7+7到7+7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年度新基数同步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3日
 

关于2017年度朝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公积金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上限调整为11964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7+7到7+7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年度新基数同步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3日
 

关于2017年度朝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公积金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上限调整为11964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7+7到7+7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年度新基数同步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3日
 

关于2017年度朝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公积金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上限调整为11964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7+7到7+7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年度新基数同步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3日
 

关于2017年度朝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公积金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上限调整为11964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7+7到7+7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年度新基数同步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3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沧金管委〔2017〕5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590元-1453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1+7到11+7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3日

关于淄博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淄博
执行时间:2017-01-01
主要内容:
(1)2017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筹集标准由2016年度的每人168元提高到188元。
(2)提高的20元,2017年5月1日前入职员工费用自医疗账户内扣除;5月1日后入职员工随社保费用一次性缴纳。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株洲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株洲市人社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费率:单位0.7%,个人0.3%。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12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9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涉及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照旧比例执行
(八)其他:生效人员范围:现阶段的在职人员,2016-12-31以后的离职人员(即2017-01产生了失业费用的人员)从2017-01月起做比例差额的退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肇庆市2017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肇庆市地税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养老保险比例:单位部分14%,个人部分8%。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7-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不涉及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可以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永州市2017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永州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为1%。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年月开始
离职  到年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年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8-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涉及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可以补缴
(八)其他:需要调整的人员:现阶段在职、入职办理中以及在2017-7-31之后离职的人员,从2017-8开始作调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徐州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徐人社发【2017】80号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5%,个人缴费比例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4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新比例执行
(八)其他:政策规定从2017年1月起执行,供应商之前实操从2017年5月起调整,现供应商将2017年1月-4月因比例调整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进行退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信阳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豫人社[2017]28号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7%,个人缴费比例0.3%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12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法补缴
(八)其他:2017年1月起,因比例调整多缴纳的费用,将进行退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湘潭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湘潭市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科的通知,
所属地区:湘潭市
执行时间:2017-08-01
主要内容:自2017年8月起医疗和生育保险报增减时间调整为本月15日16:00。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天水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通知,
所属地区:天水市
执行时间:2017-01-01
主要内容:社保和公积金报增减时间调整为上月25日16:00,即7月24号增减员派单实际操作为8月1日起始,7月26日增减员派单为9月1日起始。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天津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生育保险申报紧急的通知,
所属地区:天津
执行时间:2016-07-01
主要内容:
1、天津市社保从将严格执行生育险申报一年有效期的规定(例:2016年10月生育的,最后申报时间为2017年10月)
2、经供应商与窗口协调沟通,凡是2016年7月1日之前以及2016年7月、8月需要申报的生育待遇,申请日期截止到2017年8月25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一律无法补申报,一切损失由员工自行承担!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天津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社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天津
执行时间:2017-01-01
主要内容:
(1)员工可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及电子1寸彩照前往就近银行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即时发卡),网点信息请见附件。
       (2)天津户籍员工还可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卡。
       (3)非天津户籍员工还可前往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办卡【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25号】
       (4)毕业生在校期间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可以继续沿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清远市2017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清远市地税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为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7-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不涉及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可以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年度沧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沧金管委〔2017〕5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590元-1453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1%+7%到11%+7%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辽源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辽源人设劳动关系的通知,
所属地区:辽源市
执行时间:2017-08-01
主要内容:社保和公积金报增减时间调整为上月25日16:00。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开封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开封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所属地区:开封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根据供应商通知,因开封市公积金核查,自2017年7月起无法操作增减员手续,个人无法进行贷款,支取等相关业务。
现供应商强调以下几点:
1、关于公积金无法减员,是否会产生多余费用,官方未给出明确说法,对客户暂不进行收费;
2、自2017年9月起供应商不再接收增员。若要缴存公积金,供应商建议选择在郑州实缴五险一金。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淮北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的通知,
所属地区:淮北市
执行时间:2017-08-01
主要内容:    自2017年8月,淮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企业在每年公积金年审时(每年7月-8月)为员工统一递交补缴申请,其余月份不再为员工办理公积金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淮北市2017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淮北市社保局征缴中心文件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为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7-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不涉及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可以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淮北市2017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淮北市社保局征缴中心文件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为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7-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不涉及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可以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邯郸市2017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邯郸医保中心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1)医疗保险: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8%,个人缴费比例2%不变。
(2)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不再单独缴纳。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7-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不涉及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新比例执行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沧州市2017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沧州社保基数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1.4%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7-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法补缴
(八)其他:2017年7月起因比例调整产生的差额将进行退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沧州市2017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沧州社保基数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1.4%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7-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法补缴
(八)其他:2017年7月起因比例调整产生的差额将进行退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株洲市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株洲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工伤保险基数范围:2971.20-14856。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年月开始
离职  到年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年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不可以补缴
(九)其他: 工伤保险原账户基数低于2971.20元的在8月起全部调整为2971.20元缴费;年审申报基数高于14856元的在8月起调整为14856元缴费,年审申报基数在14397-14856之间的在8月起调整为年审实际申报基数缴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株洲市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株洲市人社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工伤保险基数范围:2971.20-14856。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不可以补缴
(九)其他: 生效人员范围:现阶段的在职人员,入职办理中及2017-07-31以后的离职人员(即2017-08产生了工伤费用的人员)。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肇庆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肇庆市地税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基数范围:2682-18213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不可以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张家口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张人社字[2017]160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4356元-13068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益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缴纳额(合计):280-3352;
2、供应商根据实开比例推算基数:2800-3352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5%+5%到5%+5%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向上进位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年月开始
离职  到年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年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该通知需要生效益阳公积金年审基数。
需要调整的人员为:现阶段在职、入职办理中以及在2017-06-30之后离职的人员,从2017-7开始生效基数和做费用补退收。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益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缴纳额(合计):280-3352;
2、供应商根据实开比例推算基数:2800-3352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5%+5%到5%+5%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向上进位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年月开始
离职  到年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年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该通知需要生效益阳公积金年审基数。
需要调整的人员为:现阶段在职、入职办理中以及在2017-06-30之后离职的人员,从2017-7开始生效基数和做费用补退收。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益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缴纳额(合计):280-3352;
2、供应商根据实开比例推算基数:2800-3352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5%+5%到5%+5%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向上进位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年月开始
离职  到年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年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该通知需要生效益阳公积金年审基数。
需要调整的人员为:现阶段在职、入职办理中以及在2017-06-30之后离职的人员,从2017-7开始生效基数和做费用补退收。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阳泉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阳泉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基数范围:1620-12049。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单位10%+个人6%到单位10%+个人6%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不可以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阳泉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阳泉市社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基数范围:2749-13744。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补缴调整前的按照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1,养老保险从2017年1月起执行;
2,失业保险从2017年7月起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邵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邵阳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社平工资:2016年邵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334元;
2、缴存额(单边):64-1570;
3、供应商根据实开比例推算基数:1280-13083。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5+5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23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邵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邵阳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社平工资:2016年邵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334元;
2、缴存额(单边):64-1570;
3、供应商根据实开比例推算基数:1280-13083。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5+5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23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邵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邵阳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社平工资:2016年邵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334元;
2、缴存额(单边):64-1570;
3、供应商根据实开比例推算基数:1280-13083。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5+5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23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上饶市医疗保险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上饶市社保局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医疗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2645元-13224元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9-08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上饶市医疗保险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上饶市社保局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医疗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2645元-13224元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9-08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上饶市医疗保险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上饶市社保局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医疗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2645元-13224元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9-08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上饶市医疗保险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上饶市社保局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医疗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2645元-13224元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9-08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商丘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商住金[2017]45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450元-11877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2%+12%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商丘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商住金[2017]45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450元-11877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2%+12%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三公字【2017】21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00元-11454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暂未确定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三公字【2017】21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00元-11454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暂未确定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清远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清远市地税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养老保险基数范围:2489-18213;
2、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数范围:2906-18213。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不可以补缴
(九)其他: 基数上下限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新基数自2017年8月1日起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南通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南通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940元-1817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一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南通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南通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940元-1817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一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娄底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娄底市人社局医疗和生育保险科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医疗、生育保险基数范围:2694.60-13473。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年月开始
离职  到年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年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不可以补缴
(九)其他: 医疗生育保险原账户基数低于2694.6的8月起全部调整为2694.6缴费;年审申报基数高于13473的8月起调整为13473缴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廊坊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50元-17838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6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6-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政策从2017年7月起执行,供应商反馈实操从2017年6月起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廊坊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850元-14246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从2017年1月起进行差额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1、2017年新入职的员工仅调整上下限,低于下限的需自2017年1月起进行差额补缴
2、2017年6月前离职人员无需进行差额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廊坊市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廊坊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850元-无上限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淮北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淮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度淮北市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3869元;
2、缴纳额(单边):68-1617;
3、供应商根据实开比例推算基数:680-1617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每年年审时可以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采集调整呼伦贝尔市2017年度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540元-14597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6%+6%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注意:2017年1月-7月在职员工均需采集。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23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1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邯郸市医疗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4237.25元-无上限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抚顺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社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养老、失业保险:2281元-11403元(企业部分无上限)
(2)工伤、生育保险:2281元-无上限
(3)医疗保险:3552元- 10656元(企业部分无上限)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比例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大同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大同市社保部门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基数范围:2749-13744。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不可以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承德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养老保险:2849.35元-14246.75元(从2017年1月起执行,需从1月起进行差额补缴,离职人员无需补缴)
(2)失业保险:2672元-13362元(从2017年8月起执行)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年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养老从2017年1月起进行差额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养老:按新基数执行、失业: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承德市社会保险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承德供应商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养老保险:2849.35元-14246.76元
(2)失业保险:2672元-13362元(企业部分不封顶)
(3)医疗、生育保险:年缴费最低基数为53449元。即,应发工资高于53449元的,以实际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进行缴纳,低于53449元的,以53449元缴纳。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从2016年12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21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1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郴州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郴州市人社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医疗、生育保险基数范围:2778-13890。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4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3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5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4-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因基数上下限调整而产生的差额需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上下限操作
(九)其他: 从4月开始产生了医疗生育费用的人员,从4月开始按新基数操作,1-3月不补差。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郴州市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郴州市人社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失业保险基数范围:2715-实际工资。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因上限调整产生的差额需要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上下限操作
(九)其他: 7月开始产生了失业保险费用的人,从1月开始按新基数上下限补差。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郴州市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郴州市人社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失业保险基数范围:2715-实际工资。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因上限调整产生的差额需要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上下限操作
(九)其他: 7月开始产生了失业保险费用的人,从1月开始按新基数上下限补差。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郴州市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郴州市人社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工伤保险基数范围:2778-13890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6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5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6-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6、7月因基数上下限调整而产生的差额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上下限操作
(九)其他: 从6月开始,6月所有产生了工伤保险费用的人员都按新的基数上下限操作,1-5月工伤上调10%的不退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56987元-170961元(年度基数范围)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养老保险:2849.35元-14246.76元
(2)失业保险、工伤保险:2850元-14246元
(养老保险新基数范围从2017年1月起执行,失业、工伤保险新基数范围从2017年7月起执行)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302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养老: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保定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医疗、生育保险:2616元-13080元
(2)失业保险:2728元-13637元
(3)住房公积金:1650元-13635元(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8到10+8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社保: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公积金: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2017年6月前离职员工无需进行差额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保定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医疗、生育保险:2616元-13080元
(2)失业保险:2728元-13637元
(3)住房公积金:1650元-13635元(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8到10+8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社保: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公积金: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2017年6月前离职员工无需进行差额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保定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医疗、生育保险:2616元-13080元
(2)失业保险:2728元-13637元
(3)住房公积金:1650元-13635元(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8到10+8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社保: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公积金: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2017年6月前离职员工无需进行差额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保定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医疗、生育保险:2616元-13080元
(2)失业保险:2728元-13637元
(3)住房公积金:1650元-13635元(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8到10+8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社保: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公积金: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2017年6月前离职员工无需进行差额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2017年度保定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保定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849.35元-14246.75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从2017年1月起进行差额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养老:按新基数执行、失业:无法补缴
(九)其他:
(1)养老保险:2017年6月前离职员工不用进行差额补缴。
(2)工伤保险:2017年6月前离职员工基数低于新下限的,需要补下限基数差。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2日

关于阳泉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所属地区:阳泉市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缴存职工调离本行政区域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其住房公积金一律先进入封存状态。不到退休年龄,不符合住房消费行为等其他提取条件的不得提取。
    调离手续办结或重新就业的,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平台进行转移。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1日

关于嘉兴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嘉兴社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嘉兴市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2017年嘉兴市1-6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2016年标准征收,即按每人100元征收。人数确定方式:2016年12月单位在职人数。
    自2017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随主税种按月申报缴纳残保金。 计算公式:每月基数*1.5%(基数范围2820-14100)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1日

关于2017年度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760元-15498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6+6;8+8;11+11到6+6;8+8;11+11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1)新上限从2017年1月起调整
(2)新下限从2017年8月起调整
(3)年度新基数从2017年8月起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1日

关于2017年度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760元-15498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6+6;8+8;11+11到6+6;8+8;11+11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1)新上限从2017年1月起调整
(2)新下限从2017年8月起调整
(3)年度新基数从2017年8月起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1日

关于2017年度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760元-15498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6+6;8+8;11+11到6+6;8+8;11+11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1)新上限从2017年1月起调整
(2)新下限从2017年8月起调整
(3)年度新基数从2017年8月起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1日

关于2017年度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760元-15498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6+6;8+8;11+11到6+6;8+8;11+11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1)新上限从2017年1月起调整
(2)新下限从2017年8月起调整
(3)年度新基数从2017年8月起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1日

关于2017年度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760元-15498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6+6;8+8;11+11到6+6;8+8;11+11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1)新上限从2017年1月起调整
(2)新下限从2017年8月起调整
(3)年度新基数从2017年8月起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1日

关于2017年度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760元-15498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6+6;8+8;11+11到6+6;8+8;11+11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1)新上限从2017年1月起调整
(2)新下限从2017年8月起调整
(3)年度新基数从2017年8月起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1日

关于2017年度大同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大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基数范围:1320-14050(继续执行2016年基数标准)。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单位10%+个人6%到单位10%+个人6%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不可以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1日

关于2017年度大同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大同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山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4975元;
2、养老、失业保险基数范围:2749-13744。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1月起对在职、离职人员基数有变化的进行多退少补。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照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1日

关于2017年度大同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大同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山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4975元;
2、养老、失业保险基数范围:2749-13744。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1月起对在职、离职人员基数有变化的进行多退少补。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照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1日

关于2017年度大同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大同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山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4975元;
2、养老、失业保险基数范围:2749-13744。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1月起对在职、离职人员基数有变化的进行多退少补。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照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1日

关于2017年度大同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大同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山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4975元;
2、养老、失业保险基数范围:2749-13744。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1月起对在职、离职人员基数有变化的进行多退少补。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照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1日

关于2017年度大同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大同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山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4975元;
2、养老、失业保险基数范围:2749-13744。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1月起对在职、离职人员基数有变化的进行多退少补。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照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1日

关于2017年度大同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大同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山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4975元;
2、养老、失业保险基数范围:2749-13744。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1月起对在职、离职人员基数有变化的进行多退少补。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照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1日

关于2017年度大同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大同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山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4975元;
2、养老、失业保险基数范围:2749-13744。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2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1月起对在职、离职人员基数有变化的进行多退少补。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照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21日

关于锡林浩特市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锡林浩特市公积金中心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实开比例12%+12%调整为11%+11%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12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8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法补缴
(八)其他:2017年1月起,因比例调整而产生差额将进行退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8日

关于乌海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乌海市人社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5%,个人缴费比例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12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7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法补缴
(八)其他:2017年1月起,因比例调整而产生的差额要退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8日

关于年度九江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九房公字【2017】7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缴存额(双边):144元-338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5%-12%到5%-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8日

关于开封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社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开封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根据供应商通知,因开封市公积金核查,无法办理7月年度基数调整及增减员手续,何时可以办理,另行通知。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8日

关于郴州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郴州人社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郴州市
执行时间:2017-06-01
主要内容:    经与郴州市人社局确认,湖南艾珂2017年度工伤保险年审工作已完成,相关信息如下:
1、基数生效时间:2017年6月1日;
2、生效人员范围:参加郴州工伤年审的人员当中,6月仍在职的人员(即6月产生工伤保险费用的人员)。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8日

关于朝阳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申报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朝阳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接供应商通知,朝阳市社会保险基数精度为四舍五入到十位。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8日
 

关于2017年度长治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长治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长治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739元;
2、基数范围:1450-12684。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单位10%+个人6%到单位10%+个人6%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照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公积金下限按照去年的下限执行,新增员工需提供工资表并加盖实际工作单位的公章,以工资表申报员工基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8日

关于2017年度张家口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医疗保险、生育保险:4356元-13068元
(2)失业保险:2614-13068元(企业部分无上限)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8日

关于2017年度张家口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850元-14247元(养老保险:企业部分无上限)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养老:按新基数执行;工伤:无法补缴
(九)其他: 2017年7月在职人员需从2017年1月起生效新基数,2017年6月前离职人员不作调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8日

关于2017年度运城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运城市社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养老保险基数范围:2749-13744;
2、医疗、工伤保险基数范围:4159-12477;
3、失业保险基数范围:4159-13744;
4、生育保险基数范围:2495-12477。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养老、工伤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医疗、生育、失业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养老、工伤离职,需补差。医疗、生育、失业离职,不需补差。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照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养老、工伤保险自2017年1月起按照新基数调整补差,医疗、生育和失业保险自2017年7月起按照新基数调整补差。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8日

关于2017年度锡林浩特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锡林浩特市社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养老保险:3100元-15498元
(2)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3347元-16737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12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2017年1月起进行差额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2017年1月起生效新基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8日

关于2017年度锡林浩特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锡林浩特市社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养老保险:3100元-15498元
(2)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3347元-16737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12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2017年1月起进行差额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2017年1月起生效新基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8日

关于2017年度乌海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乌海市公积金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40元-14575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6+6到6+6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2017年7月起,因基数调整而产生的差额要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2017年7月起生效新基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8日
 

关于2017年度乌海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乌海市人社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养老保险:3100元-15498元
(2)医疗保险:3887元-14574元
(3)失业、工伤、生育保险:2915元-14574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12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从2017年1月起进行差额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2017年1月起生效新基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8日

关于2017年度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540元-14597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6+6到6+6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2017年7月起,因基数调整而产生的差额要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年度基数从2017年7月起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8日

关于2017年度呼伦贝尔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呼社险字[2017]25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养老保险:3099.7元-15498元
(2)医疗、生育保险:3892.4元-14596.5元
(3)失业保险:2417.3元-14596.5元
(4)工伤保险:2919.3元-14596.5元
(养老保险新基数范围从2017年1月起执行,其余四险新基数范围从2017年7月起执行)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12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8日

关于2017年度呼伦贝尔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呼社险字[2017]25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养老保险:3099.7元-15498元
(2)医疗、生育保险:3892.4元-14596.5元
(3)失业保险:2417.3元-14596.5元
(4)工伤保险:2919.3元-14596.5元
(养老保险新基数范围从2017年1月起执行,其余四险新基数范围从2017年7月起执行)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12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8日

关于2017年度呼伦贝尔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呼社险字[2017]25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养老保险:3099.7元-15498元
(2)医疗、生育保险:3892.4元-14596.5元
(3)失业保险:2417.3元-14596.5元
(4)工伤保险:2919.3元-14596.5元
(养老保险新基数范围从2017年1月起执行,其余四险新基数范围从2017年7月起执行)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12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8日

关于2017年度海宁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海宁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基数范围:3692-18459。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9%+9%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职工月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2、从2017年7月起,住房公积基数调整为原则上不低于3692元,其中确有困难的单位,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决议,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可按不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确定,备案具体详见附件模版,需单位盖章及职工代表签字。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21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8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8日

关于宁乡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宁乡市人社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宁乡
执行时间:2017-01-01
主要内容:    经与宁乡市人社局确认,湖南艾珂2017年度社会保险年审工作已结束,从2017年1月开始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7日

关于株洲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各地人社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株洲市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    2017年各地市(浏阳市、长沙县、宁乡、衡阳、株洲、怀化、常德、永州、邵阳、湘潭、岳阳、娄底、益阳、吉首、郴州)将启用社保卡,如下是查询方法: 
1、员工手机下载智慧人社APP(操作步骤请见附件),注册个人信息后,查询社保卡制卡进度;
2、根据以下两种状态:
(1)制卡状态为:未核准、无制卡信息的,供应商会与员工联系收集个人信息,提交社保卡制卡信息到社保局,具体详见附件(不包括长沙参保员工,长沙参保员工,需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长沙市芙蓉区建湘南路151号完成信息采集)。
(2)制卡状态为:已制卡、待领卡,说明信息已审核完毕,等银行制卡或者可联系银行领卡了。
湖南省社保卡有且只有一张卡,无论湖南省哪个地州市出卡,员工在其他地州市再参保,不会再出第二张社保卡。
3、如有员工对自己的社保状态不了解,可电话咨询0731-12333热线咨询。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7日

关于2017年度宜昌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缴存额(合计):132-无上限(供应商实操中缴纳额以免税限额3322元封顶)(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5+5、8+8、10+10(湖北公司)/12+12(湖北外国)到5+5、8+8、10+10(湖北公司)/12+12(湖北外国)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免税限额(合计)3322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0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7日

关于2017年度仙桃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仙桃市社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基数范围:1200-9600。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6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7日

关于2017年度天门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天门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缴存额(合计):196-2354;
2、基数范围:1633-19616。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6%+6%,8%+8%到6%+6%,8%+8%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6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7日

关于2017年度潜江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潜江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缴存额(合计):200-3000;
2、基数范围:1670-2500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6%+6%到6%+6%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6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7日

关于2017年度黄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黄住房公积金发【2017】11号文件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基数范围:1225-11139。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2%+12%(湖北公司)/8%+8%(湖北外国)到12%+12%(湖北公司)/8%+8%(湖北外国)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免税基数11139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湖北外国实操根据实开比例推算的基数范围1225-16700(8月调整,需补付7月差额)。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7日

关于2017年度鄂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鄂州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基数范围:1375-10292;
2、缴存额(合计):330-247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2%+12%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6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7日

关于2017年度大庆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2017年大庆市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社平工资:2016年大庆市平均工资为 68617 元;
2、基数范围:1450-17154。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5%+5%,8%+8%,10%+10%,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组成的规定》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2016年1-12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新基数9月起执行,1-8月的差额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补缴,若需要补缴差额请在采基截止日前及时邮件告知。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9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8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9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9-08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9-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7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7日
 

关于2017年度大庆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2017年大庆市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社平工资:2016年大庆市平均工资为 68617 元;
2、基数范围:1450-17154。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5%+5%,8%+8%,10%+10%,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组成的规定》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2016年1-12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新基数9月起执行,1-8月的差额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补缴,若需要补缴差额请在采基截止日前及时邮件告知。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9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8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9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9-08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9-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7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7日
 

关于2017年度大庆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2017年大庆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社平工资:2016年大庆市平均工资为 68617 元;
2、基数范围:1450-17154。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5+5/8+8/10+10/12+12/12(企业)+8(个人)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组成的规定》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2016年1-12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新基数9月起执行,1-8月的差额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补缴,若需要补缴差额请在采基截止日前及时邮件告知。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9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9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9-08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9-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7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7日

关于2017年度承德市养老保险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承德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2849.35元-14246.76元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22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7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7日
 

关于2017年度承德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承德供应商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新基数范围尚未公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1+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21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7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7日

关于2017年度常德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常德市人社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常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60元;
2、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基数范围:2736-13680。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6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2017年1-6月因基数上下限调整而产生的差额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原基数上下限操作
(九)其他:
1、7月在职人员从1月开始调整补收;
2、医疗个人部分1-6月差额不补收,从7月开始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7日

关于义乌市2017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义乌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生育保险费率调整为0.5%。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7-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6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涉及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新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6日

关于唐山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7%,个人缴费比例调整为0.3%。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6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新基数执行
(八)其他:将从2017年1月起进行差额退费,2017年1-6月离职人员不作退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6日

关于济宁市2017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济宁市人社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1%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8-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6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法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6日

关于济宁市2017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济宁市人社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1%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8-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6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法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6日

关于济宁市2017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济宁市人社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1%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8-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6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法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6日

关于济宁市2017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济宁市人社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1%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8-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6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法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6日

关于济宁市2017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济宁市人社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1%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8-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6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法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6日

关于福州市2017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榕人社保【2017】122号文件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为0.28%。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8-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6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不涉及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可以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6日

关于大连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大连市地税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大连
执行时间:2017-08-01
主要内容:根据大连市地税局公布,(1)大连市2017年度离职补偿金免税标准为:221292元,超过部分需征缴个人所得税。(2)住房公积金免税基数为:18441元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6日
 

关于包头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包头市2017年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
所属地区:包头
执行时间:2016-12-01
主要内容:征收时间:2017年8月1日-9月30日
残保金征收标准:
1、计算公式:(本单位2016年末在职职工总人数×1.5%―2016年末在职残疾职工人数)×2016年度本地区统计部门公布的在职职工平均工资额
2、采用社平:2016年包头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987元
3、供应商实操具体金额:959.8元/人/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6日
 

关于2017年度周口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周住金[2017]49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下限调整为145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6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暂不确定
(九)其他: 供应商通过公积金年审,核定为困难企业,故下限作了调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6日

关于2017年度邵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社平工资:2016年邵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334元;
2、缴存额(单边):64-1570;
3、供应商根据实开比例推算基数:640-1570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暂未公布参加年审人员名单,各单位以目前在职人员为依据提供单位加个人合计月缴额;
2、申报的月缴额需取整取偶,不得低于或超过月缴额范围;
3、供应商提交至公积金中心的缴存基数是根据客户单位提供的月缴额及供应商公积金开户比例倒推产生,并非月缴额采集表中客户单位提供的基数;
4、自完成年审当月(预计为2017年9月)起在职人员按新基数缴存。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年月开始
离职  到年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年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25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9-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5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6日

关于2017年度昆山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昆政办抄〔2017〕37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025元-1817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4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1、已在缴员工沿用旧上限16738元不调整。
2、新入职员工按新上限操作;
3、所有员工都使用新下限。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6日
 

关于2017年度赤峰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下限调整为166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8+8、10+10、11+11 到8+8、10+10、11+11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6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6日

关于太原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地市社保业务实做的通知,
所属地区:太原市
执行时间:2017-01-01
主要内容:
1、太原市:五险生效时间从2017年1月开始,离职人员只退养老的基数差,其他四险不退差。
2、长治市:养老、失业、工伤从1月开始生效,离职人员退基数差;医疗、生育、大病从2017年7月开始生效。
3、大同市:养老、失业从1月开始生效,离职人员退基数差;医疗、生育、工伤、大病从2017年7月开始生效。
4、运城市:养老从1月开始生效,离职人员退基数差;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大病从2017年7月开始生效。
5、阳泉市:养老、失业从1月开始生效,离职人员退基数差;医疗、生育、工伤、大病从2017年7月开始生效。
6、临汾市: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从1月开始生效,离职人员退基数差;失业从2017年5月生效。
7、晋中市:五险都从2017年1月生效新基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5日

关于沈阳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通知,
所属地区:沈阳
执行时间:2017-08-15
主要内容:
(1)职称申报时间:2017年8月14日-2017年9月8日
(2)条件:档案必需是存放在供应商处的员工
(3)办理手续:请联系供应商办理
(4)供应商联系方式:(024)22736900或31283128-8140、31283128-8035。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5日

关于泉州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医社保和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所属地区:泉州市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泉州、晋江和石狮三个地区自2017年7月起,社会保险缴纳额精度调整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公积金缴纳额精度调整为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5日

关于2017年度镇江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镇江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770元-1810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1、缴费基数请以0或者5结尾的整数来申报(此条为供应商实操)
2、新申报基数原则上不能下调,确实需要下调的给员工需提供客户单位的书面申请并由员工签字确认。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31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4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5日

关于2017年度余杭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余杭区社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6385元;
(2)社保基数范围:2819.25-14096.25。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5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对2017年1-6月社保应缴费额进行结算后多退少补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1、生效时间:新基数于2017年7月开始生效,并对2017年1至6月的社会保险应缴费额进行结算后多退少补。因本年度失业保险比例下调,本次调基按新比例调整1-6月差额。
      2、基数调整人员范围:2016年 12月在职人员,2017年6月底之前离职人员不在调整范围内(如涉及上下限的人员系统自动调整为新上下限)。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5日

关于2017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度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4855元;
(2)基数范围:1520-18713。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5%、6%、7%、8%、10%、12%到5%、6%、7%、8%、10%、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0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原缴存基数上下限操作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5日

关于2017年度哈尔滨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社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哈尔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583元;
2、医疗保险基数范围:5215.25--15645.75
3、失业保险基数范围:3129.15-实际工资;
4、工伤和生育保险基数范围
(1)未参与采基人员:5215.25-15645.75;
(2)参与采基人员:3129.15-15645.75。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4-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5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涉及差额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1、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从2017年4月起使用申报基数及依据新社平工资调整上、下限。在8月缴费时进行4-7月补/退费;
         2、失业保险本月只做基数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无上限),暂不做4-7月补/退费;
         3、由于该年调系统无法支持,需要手工调整,预计在8月25日前完成调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5日 

关于台州市2017年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台州市人社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1、生育保险费率调整为0.5%;
2、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为0.4%。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7-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4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差额需退费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可以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4日

关于南昌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南昌社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南昌
执行时间:2017-08-01
主要内容:由于南昌社保系统原因,医疗保险断缴再续保的话,即便续保成功,住院的待遇会受影响。为了不影响员工的住院待遇享受,供应商提供了两个方案:
(1)员工将断缴期间的医疗保险,以个人名义进行补缴(即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补缴后,再由供应商进行续保(如果在参的必须先停保,员工以个人名义补缴后再接续保操作)。
(2)供应商直接以新增人员操作,而非续保操作。
注意事项:员工派单时,供应商会主动联系员工实操事宜。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4日

关于昆明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昆明市失业金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7%,个人缴费比例调整为0.3%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4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执行
(八)其他:之前因退费不确定故从2017年6月起按新比例调整,现将2017年1月-5月的比例差额进行退费,在职、离职人员均涉及调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4日

关于2017年度鹰潭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鹰潭社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2016年鹰潭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877元
(2)养老保险:2807元-14034元
(3)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2927元-1463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养老: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此次调整的差额补缴,仅涉及低于新下限的员工,从2017年1月起进行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4日
 

关于2017年度娄底市养老保险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娄底市《关于开展2017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新基数范围尚未公布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1、娄底市养老保险暂未公布参加年审人员名单,以目前在职人员为依据提供基数;
2、养老保险基数申报必须取整;
3、养老保险年审期间不停办异动。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年月开始
离职  到年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年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22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4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4日

关于2017年度聊城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聊城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470元-13806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6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4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4日
 

关于永州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永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所属地区:永州市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 经与永州市公积金中心确认,2017年度公积金年审工作已完成,相关信息如下:
1)基数生效时间:2017年7月1日
2)生效人员范围:7月份在职人员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1日

关于衢州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衢州市工会的通知,
所属地区:衢州市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从2017年7月开始工会费费率由0.8%下调至0.4%。7月份多收部分在本月账单中调整退回。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1日

关于辽宁省各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部分征收政策的通知》(辽残联发【2017】41号)文件的通知,
所属地区:辽宁省各市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
(1)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由1.7%调整为1.5%。(新的残保金计算公式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1.5%一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2)2016年度残疾人保障金申报、征收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8月31日。
单立户客户自行缴纳参保金。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1日

关于哈尔滨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哈尔滨养老补费的通知,
所属地区:哈尔滨市
执行时间:2017-08-01
主要内容:从2017年8月1日起,供应商为入职员工养老保险补费办理情况如下:
1、补费基数:按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社平工资60%或100%两档基数补费,请用工单位与员工确认补费基数,并提供承诺书(客户公司出具盖章件)。
2、起始时间:一般补费开始时间仅限于操作当月。
3、派单时间及材料:因补费经办权限及流程调整,派单截止时间调整为每月15日18点(如遇节假日相应提前),并提供补费员工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1日

关于哈尔滨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哈尔滨市养老保险补费业务办理事宜的通知,
所属地区:哈尔滨市
执行时间:2017-08-01
主要内容:    从2017年8月1日起,供应商为入职员工养老保险补费办理情况如下:
1、补费基数:按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社平工资60%或100%两档基数补费,请用工单位与员工确认补费基数,并提供承诺书(客户公司出具盖章件)。
2、起始时间:一般补费开始时间仅限于操作当月。
3、本月涉及补缴的,请于2017年8月17日16:00前将确认书填写后盖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iudi@hljfesco.com。注:每个参保单位只能选择一个补缴基数比例,且只需反馈一次,后续增员均按此标准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1日

关于2017年度湛江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湛江市地税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医疗保险:3704元-13890元
(2)失业保险:1210元-13890元
(3)工伤保险:2778元-13890元
(4)生育保险:3378元-13890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9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1日
 

关于2017年度南通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940元-1817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一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6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年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2017年7月离职员工需进行7月的差额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1日

关于2017年度晋城市社会保险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晋城社保局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社平工资:2016年晋城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5356元;
2、养老和失业保险基数范围: 2749-13744;
3、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基数范围:2767.8-13839;
4、调整时间:2017年1月1日(养老、失业、工伤)/2017年4月1日(医疗、生育)
(三)基数精度:养老、失业四舍五入到个位,生育、医疗、工伤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社保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养老、失业、工伤从2017年01月开始,医疗、生育从2017年04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4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1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1日

关于长春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所属地区:长春市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自2017年7月起,省公积金中心新系统正式运行。根据新系统要求,所有在省公积金缴存职工,必须申报缴存基数、单位比例和个人比例,并由系统自动计算月缴额。
   月缴额计算方式为四舍五入取整,以上情况自2017年7月起执行,本月账单会进行退差额。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晋城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晋城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费率: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8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0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涉及调整补差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可以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晋城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晋城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费率: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8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0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涉及调整补差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可以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晋城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晋城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费率: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8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0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涉及调整补差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可以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晋城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晋城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费率: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8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0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涉及调整补差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可以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晋城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晋城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费率: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8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0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涉及调整补差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可以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晋城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晋城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费率: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8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0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涉及调整补差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可以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晋城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晋城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费率: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8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0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涉及调整补差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可以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福州市2017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1、福州世茂汇盈置业有限公司工伤比例 1.04%
2、福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工伤比例 0.32%
3、福州世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工伤比例 0.2%
4、福州世茂新领域置业有限公司工伤比例 0.2%
5、福州世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伤比例0.2%
6、福州世茂新体验置业有限公司工伤比例0.32%
7、海峡建设投资管理咨询(平潭)有限公司工伤比例0.26%
8、平潭海峡如意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伤比例0.2%
9、平潭海峡如意城商场管理有限公司工伤比例0.56%
10、平潭海峡如意城新都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伤比例0.2%
11、福建特易购置业有限公司工伤比例0.56%
12、深圳市永达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工伤比例0.56%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8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8-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0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不涉及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新的比例执行
(八)其他:由于7月工伤保险费用是在8月工伤保险账单里补收的,所以单立户7月新增的员工工伤保险费用按照新的比例收取费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福州市2017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1、福州世茂汇盈置业有限公司工伤比例 1.04%
2、福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工伤比例 0.32%
3、福州世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工伤比例 0.2%
4、福州世茂新领域置业有限公司工伤比例 0.2%
5、福州世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伤比例0.2%
6、福州世茂新体验置业有限公司工伤比例0.32%
7、海峡建设投资管理咨询(平潭)有限公司工伤比例0.26%
8、平潭海峡如意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伤比例0.2%
9、平潭海峡如意城商场管理有限公司工伤比例0.56%
10、平潭海峡如意城新都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伤比例0.2%
11、福建特易购置业有限公司工伤比例0.56%
12、深圳市永达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工伤比例0.56%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8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8-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0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不涉及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新的比例执行
(八)其他:由于7月工伤保险费用是在8月工伤保险账单里补收的,所以单立户7月新增的员工工伤保险费用按照新的比例收取费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福州市2017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福州市社保中心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为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8-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0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不涉及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可以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2017年度珠海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珠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基数范围:1650-18732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5%+5%、6%+6%、8%+8%、10%+10%、12%+12%(广州友谊)/5%+5%、8%+8%、10%+10%、12%+12%(广东方胜)到5%+5%、6%+6%、8%+8%、10%+10%、12%+12%(广州友谊)/5%+5%、8%+8%、10%+10%、12%+12%(广东方胜)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2017年度延安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370元-15888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年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年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1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0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2017年度兴义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黔人社厅发【2017】9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养老、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基数范围:2004.63元-15034.75元,基数下限2017年1月1日起调整;
(2)工伤保险基数范围:2919.9元-15034.75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0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养老、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需从2017年1月起进行差额补缴(仅针对基数低于新下限的员工)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2017年度孝感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孝感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缴存额(合计):373-4528;
2、根据实开比例推算基数范围:2332-2830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8%+8%到8%+8%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8月调整,需补收7月差额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调基时月缴额低于下限的员工按照373元缴纳,系统派单新员工按照374元缴纳;按373元缴纳的员工,每月通过一次性手动退1元差额。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2017年度咸宁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咸公积金〔2017〕6号文件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咸宁市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272元;
2、缴存额(合计):246-3676;
3、供应商根据实开比例推算基数:1230-1838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8月调整补收7月调基差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2017年度仙桃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仙公管【2017】9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缴存额范围(双边):122元-2446元
(2)供应商根据实开比例倒推基数范围:760元-15287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8%+8%到8%+8%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9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2017年度仙桃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仙公管【2017】9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缴存额范围(双边):122元-2446元
(2)供应商根据实开比例倒推基数范围:760元-15287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8%+8%到8%+8%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9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2017年度天门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天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9237元;
2、养老保险基数范围:1962-9810;
3、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数范围:3270-9810。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不可以补缴
(九)其他: 根据供应商实操情况,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数下限调整为3270。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2017年度十堰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十堰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基数范围:1225-1400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8%+8%到8%+8%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2017年度宁乡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宁乡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基数范围:1600-19445。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之金额。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5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0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2017年度荆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荆金管[2017]28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156元-1078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6%+6%到6%+6%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7-3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公积金缴存额计算方式变更为单边保留两位小数:即:基数*比例(保留两位小数)*2;故供应商实操缴存额范围:258.72--1293.6元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2017年度荆门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荆金管[2017]34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缴存额(单边):122.50元-1947.5元
(2)缴存基数范围:1225元--19470元(供应商根据实开比例倒推基数)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9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1、由于与之前单边取整方式发生变化;但调基人员的月缴额均按照单边取整方式申报,所以只能维持目前单边取整的计算方式。
      2、基数1225--19470所对应的月缴额范围为246-3894元;目前无最高基数员工,对于最下限员工供应商会每月通过一次性收费手动退回1元差额。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2017年度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养老保险:3099.7元-15498.51元(企业部分供应商实操为固定基数:10547.56元)
(2)失业保险:1640元-无上限
(3)医疗保险:3747.53元-14053.26元
(4)工伤、生育保险:2810.65元-14053.26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1月结束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10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在职、离职人员均需进行差额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2017年度哈尔滨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哈尔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583元;
2、医疗保险基数范围
(1)未参与采基人员:5215.25-实际工资(单位部分)/5215.25-15645.75(个人部分);
(2)参与采基人员:3129.15-实际工资(单位部分)/3129.15-15645.75(个人部分);
3、失业保险基数范围:3129.15-实际工资;
4、工伤和生育保险基数范围
(1)未参与采基人员:5215.25-15645.75;
(2)参与采基人员:3129.15-15645.75。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4-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4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1、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从2017年4月起使用申报基数及依据新社平工资调整上、下限(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及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无上限)。在8月缴费时进行4-7月补/退费;
      2、失业保险本月只做基数调整,暂不做4-7月补/退费;
      3、由于该年调系统无法支持,需要手工调整,预计在8月25日前完成调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10日

关于珠海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珠海人社的通知,
所属地区:珠海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费用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付项目。具体的缴费和待遇调整如下:
一、社保缴费:
(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以职工本人工资的8.5%按月缴纳,其中用人单位缴纳6.5%(含生育保险费用0.5%),个人缴纳2%;
(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由用人单位以职工本人工资的2.5%(含生育保险费用0.5%)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注:供应商核定险种为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即原基本医疗保险,因地税系统目前仍保持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分开计费,为与地税系统数据一致,供应商的珠海社保费用表仍然单独计算生育险费用,系统标准也暂不合并生育险和基本医疗。
二、生育待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具体支付期限为:
(1)怀孕满16周以上28周以下终止妊娠的,42天;
(2)怀孕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75天;(旧政策为怀孕满16周以上终止妊娠的,均为42天)
2、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具体支付期限为
(1)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旧政策为2天)
(2)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旧政策为3天)
(3)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的,14天。(为新增假期)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9日

关于2017年度郑州(省标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057.6元-15287.25元(企业部分无上限)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9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9日

关于2017年度镇江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770元-1810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5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9日
 

关于2017年度镇江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镇人社发[2017]119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940元-1817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9日

关于2017年度镇江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镇人社发[2017]119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940元-1817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9日

关于2017年度镇江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镇人社发[2017]119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940元-1817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9日
 

关于2017年度宜宾市社会保险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宜宾社保局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2016年宜宾市职工平均工资(宜宾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9966元
(2)养老、失业、生育保险:3290元-16446元
(3)医疗保险:4386元-16446元
(4)工伤保险:4164元-12492元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8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9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9日

关于2017年度邢台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邢台公积金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590元-1220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1%+7%到11%+7%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9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9日

关于2017年度邢台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2016年邢台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205元/2016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987元
(2)养老、工伤保险:2849.35元-14246.75元
(3)医疗、失业保险:2510.25元-12551.25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9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从2017年1月起进行差额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9日

关于2017年度唐山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冀人社字【2017】131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849.35元-14246.75元(养老、失业:企业部分无上限)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8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9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2017年1月起,因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需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9日

关于2017年度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50元-15498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6%到10%+6%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9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9日

关于2017年度凉山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380元-17409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5+5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4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9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9日
 

关于2017年度昆明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1、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在职、离职人员均需从2017年1月起进行差额补缴
2、失业保险6月在职的都从1月份起进行差额补缴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9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2017年1月起,因基数调整而产生的差额需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9日

关于2017年度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佳住积发(2017)7号文件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基数范围:2480-12402。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2+12  5+5 到12+12  5+5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免税缴存额元 
免税缴存基数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9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9日

关于2017年度丹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770元-1810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5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9日

关于2017年度丹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770元-1810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5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9日

关于周口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豫人社[2017]28号文件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7,个人缴费比例0.3%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6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5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6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6-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法补缴
(八)其他:官方文件从2017年1月起执行新比例,现供应商反馈实操从2017年6月起执行,2017年1月-5月的差额退费,另行通知。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8日

关于三门峡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豫人社[2017]28号文件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7,个人缴费比例0.3%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6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5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6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6-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法补缴
(八)其他:官方文件从2017年1月起执行新比例,现供应商反馈实操从2017年6月起执行,2017年1月-5月的差额退费,另行通知。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8日

关于三门峡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豫人社[2017]28号文件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7,个人缴费比例0.3%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6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5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6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6-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法补缴
(八)其他:官方文件从2017年1月起执行新比例,现供应商反馈实操从2017年6月起执行,2017年1月-5月的差额退费,另行通知。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8日

关于锦州市2017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9%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7-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是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法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8日

关于2017年度桐乡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桐乡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基数范围:1660-18459;
2、调整时间:1-8月份可以选择是否补差,9 月份开始执行新基数。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9+9/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见角分进元取整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21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9-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8日

关于2017年度嘉善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嘉善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基数范围:1660-18459。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2、1-7 月份可补可不补;8 月份开始执行新基数。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0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8日

关于2017年度嘉善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嘉善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基数范围:1660-18459。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2、1-7 月份可补可不补;8 月份开始执行新基数。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0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8日

关于2017年度嘉善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嘉善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基数范围:1660-18459。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2、1-7 月份可补可不补;8 月份开始执行新基数。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0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8日

关于2017年度嘉善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嘉善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基数范围:1660-18459。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2、1-7 月份可补可不补;8 月份开始执行新基数。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0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8日

关于2017年度嘉善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嘉善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基数范围:1660-18459。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2、1-7 月份可补可不补;8 月份开始执行新基数。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0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8日

关于2017年度嘉善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嘉善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基数范围:1660-18459。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2、1-7 月份可补可不补;8 月份开始执行新基数。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0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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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基数范围:1660-18459。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2、1-7 月份可补可不补;8 月份开始执行新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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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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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2、1-7 月份可补可不补;8 月份开始执行新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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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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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月份可补可不补;8 月份开始执行新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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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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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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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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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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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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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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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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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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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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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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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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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2、1-7 月份可补可不补;8 月份开始执行新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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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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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2、1-7 月份可补可不补;8 月份开始执行新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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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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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2、1-7 月份可补可不补;8 月份开始执行新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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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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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2、1-7 月份可补可不补;8 月份开始执行新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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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8日

关于2017年度嘉善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嘉善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基数范围:1660-18459。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2、1-7 月份可补可不补;8 月份开始执行新基数。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0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8日

关于2017年度嘉善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嘉善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基数范围:1660-18459。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2、1-7 月份可补可不补;8 月份开始执行新基数。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0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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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8日

关于2017年度嘉善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嘉善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基数范围:1660-18459。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2、1-7 月份可补可不补;8 月份开始执行新基数。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0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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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8日

关于2017年度嘉善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嘉善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基数范围:1660-18459。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2、1-7 月份可补可不补;8 月份开始执行新基数。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0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8日

关于2017年度嘉善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嘉善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基数范围:1660-18459。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2、1-7 月份可补可不补;8 月份开始执行新基数。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0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8日

关于2017年度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佳住发(2017)7号文件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基数范围:2480-12402。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5+5/8+8/10+10/12+12到5+5/8+8/10+10/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上下限操作
(九)其他: 原基数低于下限不补基数差,自2017.8.1起按新下限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8日

关于2017年度德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德阳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380元-17395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5+5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1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8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8日
 

关于株洲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关于阶段性降低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费率: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年月开始
离职  到年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年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4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涉及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新比例执行
(八)其他:失业保险比例下调退费包含2017年1月起所有离职人员(即2016-12-31之后离职的员工从2017年1月起做比例的调整和费用的补退收)。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西安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西安
执行时间:2017-01-01
主要内容:
1.2017年西安四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新基数从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2.离职人员2017年1月-7月不进行差额补缴。
3.在职人员2017年1月-7月需进行差额补缴。
4.2017年1-7月四险离职又重新入职(换公司)的员工,必须从2017年1月起进行差额补缴(此补差将通过一次性费用操作)。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唐山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失业保险费率调整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7%,个人缴费比例调整为0.3%。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新基数执行
(八)其他:从2017年1月起,因比例调整产生的差额将进行退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普洱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普洱市思茅区社会保险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普洱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接供应商通知,普洱市生育待遇报销款将直接划入员工本人银行卡内。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凉山彝族自治州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所属地区:凉山彝族自治州
执行时间:2017-01-01
主要内容:接供应商通知,2017年度的社保基数从2017年1月生效,公积金基数从2017年7月起生效。
故本月将补收社保从2017年1月起的基数差额以及公积金从2017年7月起的基数差额。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哈尔滨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省人社厅、黑财政厅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费率:单位部分0.5%,个人部分0.5%。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12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1-7月涉及退费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可以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 2017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1.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是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执行
(八)其他:在职、离职人员均涉及比例调整产生的差额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楚雄彝族自治州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为:
(1)在同一家单位(此口径为供应商实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以上。
(2)员工终生享受流产报销待遇总次数为3次。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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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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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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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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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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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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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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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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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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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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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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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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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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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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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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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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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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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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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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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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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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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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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984元-14919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西安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市人社发(2017)147号、陕人社发(2017)529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2016年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1626元
(2)2016年度西安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611元
(3)养老保险:3082元-15406元
(4)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3481元-17403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年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4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养老:需从2017年1月起进行差额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养老:按旧基数执行;其余四险无法补缴
(九)其他:
(1)养老保险从2017年1月起执行新基数范围,原基数低于新下限的在职、离职人员均需从2017年1月起进行差额补缴。
      (2)其余四险从2017年7月起执行新基数范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唐山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唐公积金[2017]27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50元-14904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2%+6%到12%+6%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曲靖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400元-13317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2017年初因新基数范围未公布,供应商为避免离职人员因基数调整造成费用无法收取,2017年1月对公积金基数范围进行了预估调整(1610-13422),现2017年公积金新上下限已明确1400-13317,并已于2017年1月起生效,故现将从2017年1月起,因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将进行退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曲靖市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曲靖社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400元-无上限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2017年初因新基数范围未公布,供应商为避免离职人员因基数调整造成费用无法收取,2017年1月对失业保险基数范围进行了预估调整(1570-无上限),现2017年失业保险新上下限已明确1400-无上限,并已于2017年1月起生效,故现将从2017年1月起,因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将进行退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聊城市区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聊城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470元-13806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8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0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凉山彝族自治州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养老保险:2193元-16446元
(2)医疗保险:3613元-13549元
(3)失业保险:2949元-无上限
(4)工伤、生育保险:2949元-14745元
(5)大病保险:17.62/人/月,企业支付
(养老:新基数范围从2017年7月起执行,其余四险从2017年6月起执行)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昆明市医疗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昆医保通〔2017〕61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1)企业部分基数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生效,个人部分基数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生效。
        (2)离职、在职人员均需进行基数差额补缴,同步执行年调基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淮南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淮南市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文件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最低缴存额(单边):68;
2、最高基数:14635。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2+12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4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照新基数上下限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衡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缴存额(合计):154-3046;
2、根据供应商实开比例推算基数:770-1523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向上进位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年月开始
离职  到年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年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4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现阶段在职,入职办理中,以及在2017-6-30之后离职的人员,从2017-7开始做基数的调整以及费用的补收。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衡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缴存额(合计):154-3046;
2、根据供应商实开比例推算基数:770-1523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三)缴纳额精度:向上进位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年月开始
离职  到年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年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4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现阶段在职,入职办理中,以及在2017-6-30之后离职的人员,从2017-7开始做基数的调整以及费用的补收。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防城港市辖区内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5404元;
2、缴存额(单边):70-1662;
3、基数范围:1400-13851。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2%+12%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4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政策规定从1月起调整,但供应商实操从7月起调整,1-6月不补差。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2017年度楚雄彝族自治州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422元-17112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4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4-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在职员工均需进行基数调整的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7日

关于江阴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江阴市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5%,个人缴费比例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7-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新比例执行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4日

关于江阴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江阴市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5%,个人缴费比例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7-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新比例执行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4日

关于淮安市2017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淮安市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8-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法补缴
(八)其他:供应商反馈实操从2017年8月起执行新比例。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4日

关于福州市2017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为0.28%。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8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8-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4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不涉及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新比例执行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4日

关于福州市2017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为0.28%。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8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8-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4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不涉及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新比例执行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4日

关于2017年度曲靖市医疗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曲靖市医保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661元-13305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4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2017年初因医疗保险新基数范围未公布,供应商为避免离职人员因基数调整造成费用无法收取,2017年1月对医疗保险基数范围进行了预估调整(13421-2684),现2017年医疗保险新上下限已明确13305-2661,并已于2017年7月起生效,故现将2017年1月起至2017年6月,因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将进行退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4日

关于2017年度南京(省标准)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890元-2250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注意:
(1)缴纳额精度:向上进位到个位
(2)新基数从2017年7月起执行,基数调高的,需进行差额补缴;基数降低的,不作退费。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4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4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4日

关于2017年度池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度池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3672元;
2、基数范围:1250-13418。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向上进位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照新的上下限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4日

关于株洲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株洲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的通知,
所属地区:株洲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 接供应商通知,株洲市养老保险新增补缴从2017年7月起变更为无法跨年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3日

关于长春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长春市医保中心的通知,
所属地区:长春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考虑近期咨询长春市更换医保卡事宜的问题较多,供应商针对换卡问题作出相应解释,具体见附件通知。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3日

关于岳阳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岳阳市人社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岳阳市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经与岳阳市人社局确认,湖南艾珂2017年度工伤保险年审工作已结束,具体信息如下:
(一)生效开始时间:从2017年7月开始生效。
(二)生效人员范围:参加工伤保险年审的人员中,现阶段的在职、7月以后的离职人员(即2017-7月岳阳市工伤保险产生了费用的人员)。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3日

关于宁乡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宁乡人社局失业科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比例: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12月结束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3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2017年1月-7月因比例调整而产生的差额需退费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新比例执行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3日
 

关于辽源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辽源市医保中心的通知,
所属地区:辽源市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辽源市医保制卡,提交照片要求现较为严格。辽源当地会通知员工本人提交材料时告知此次变更信息。医保卡办理流程:1、身份证原件,照片要求:格式358*441(像素),大小在60K以内,用U盘考到辽源市分公司,或到辽源市劳动人社局制卡中心照相(相片规格最标准)。员工本人每月20-30日内到劳动人社局制卡中心办理拍照。当地供应商负责领取制作成功的医保卡。若有疑问,可联系董键0437-3222966。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3日

关于辽源市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辽源市医保中心的通知,
所属地区:辽源市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辽源市医保制卡,提交照片要求现较为严格。辽源当地会通知员工本人提交材料时告知此次变更信息。医保卡办理流程:1、身份证原件,照片要求:格式358*441(像素),大小在60K以内,用U盘考到辽源市分公司,或到辽源市劳动人社局制卡中心照相(相片规格最标准)。员工本人每月20-30日内到劳动人社局制卡中心办理拍照。当地供应商负责领取制作成功的医保卡。若有疑问,可联系董键0437-3222966。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3日

关于常德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常德人社局失业科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比例: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12月结束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3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2017年1-7月因比例调整而产生的差额需补退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补缴2017年1-7月的失业比例按新比例操作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3日

关于2017年度昭通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460元-1490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仅调整在职人员,同步生效执行年调基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3日

关于2017年度岳阳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岳阳市人社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基数范围:2695-12252。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上下限操作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3日
 

关于2017年度玉林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玉林市城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771元;
2、基数范围:1210-13193。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2%+12%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政策规定从1月起调整,但供应商实操从7月起调整,1-6月不补差。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3日

关于2017年度益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度益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5880元;
2、缴存额(合计):280-3352;
3、供应商根据实开比例推算基数:2800-3352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5%+5%到5%+5%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向上进位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年月开始
离职  到年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年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3日

关于2017年度益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度益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5880元;
2、缴存额(合计):280-3352;
3、供应商根据实开比例推算基数:1750-20950。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8+8到8+8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三)缴纳额精度:向上进位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缴存基数上下限操作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3日

关于2017年度雅安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雅社险〔2017〕10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2016年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6458元
(2)养老保险:2193元-16445元
(3)医疗保险:3097元-11615元
(4)失业保险:2323元-无上限
(5)工伤、生育保险:3289元-16445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1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1)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新上下限从2017年1月起执行,需补缴调整产生的差额(包括离职人员)
      (2)医疗保险新上下限从2017年7月起执行,需补缴调整产生的差额。
      (3)2016年底采集的新基数从2017年1月起生效,需补缴基数生效产生的差额。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3日

关于2017年度呼伦贝尔市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60元-无上限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6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5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6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6-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在、离职人员需从2017年6月起进行差额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3日

关于2017年度桂林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市公积金[2017]12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上限调整为:14782元
(2)缴存额(单边)上限调整为:1774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2%+12%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3日

关于临沂市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临沂公积金部门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供应商实开比例由原8+8/10+10/12+12,调整为只操作8+8.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8-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涉及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临沂市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临沂公积金部门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供应商实开比例由原8+8/10+10/12+12,调整为只操作8+8.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8-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涉及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临沂市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临沂公积金部门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供应商实开比例由原8+8/10+10/12+12,调整为只操作8+8.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8-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涉及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沧州市2017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沧州供应商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1.4%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7-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法补缴
(八)其他:7月起因比例调整产生的差额将进行退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永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社平工资:2016年永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72元;
2、缴存额(双边):114元—3148元
3、供应商根据实开比例推算基数范围:570元-1574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1、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2、供应商提交至公积金中心的“月工资总额”是根据客户单位提供的月缴额及供应商的公积金开户比例倒推产生,并非月缴额采集表中提供的基数;
3、自完成年审当月(预计为2017年8月)起在职人员按新基数缴存。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年月开始
离职  到年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年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08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邢台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养老、工伤保险:2849.35元-14246.76元
(2)医疗、失业保险:2510.25元-12551.25元(失业保险企业部分无上限)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需从2017年1月起因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需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上饶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上饶市社保局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2807元-14034元(新基数范围从2017年1月起执行,故需从1月起进行差额补缴,补缴包含同增同减及断缴人员)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7月结束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11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濮阳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濮阳市社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濮阳市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227元
(2)2311元-11556.75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临沧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临沧市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养老、工伤保险:3178元-15891元
(2)生育保险:3178元-无上限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由于供应商反馈实操方面,2017年1-7月离职人员无需做费用补退调整,2017年8月在职人员需进行差额补缴,同步生效年调基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鄂尔多斯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鄂社险发[2017]10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2016年自治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994元,月平均工资5166元/2016年鄂尔多斯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4496元,月平均工资6208元
(2)养老保险:3100元-15498元
(3)医疗保险:4133元-15498元
(4)失业、工伤、生育保险:3725元-18624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从2017年07月31号截止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7-1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差额补缴提醒:
(1)新基数高于原基数的人员从2017年1月1日差额补缴。
(2)新基数低于原基数的人员,不进行退差。
(3)离职人员不进行差额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失业、工伤保险:2850元-14246元
(2)医疗保险:56987元-170961元(年度基数范围)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失业、工伤保险:2850元-14246元
(2)医疗保险:56987元-170961元(年度基数范围)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失业、工伤保险:2850元-14246元
(2)医疗保险:56987元-170961元(年度基数范围)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失业、工伤保险:2850元-14246元
(2)医疗保险:56987元-170961元(年度基数范围)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失业、工伤保险:2850元-14246元
(2)医疗保险:56987元-170961元(年度基数范围)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失业、工伤保险:2850元-14246元
(2)医疗保险:56987元-170961元(年度基数范围)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失业、工伤保险:2850元-14246元
(2)医疗保险:56987元-170961元(年度基数范围)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失业、工伤保险:2850元-14246元
(2)医疗保险:56987元-170961元(年度基数范围)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失业、工伤保险:2850元-14246元
(2)医疗保险:56987元-170961元(年度基数范围)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失业、工伤保险:2850元-14246元
(2)医疗保险:56987元-170961元(年度基数范围)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失业、工伤保险:2850元-14246元
(2)医疗保险:56987元-170961元(年度基数范围)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失业、工伤保险:2850元-14246元
(2)医疗保险:56987元-170961元(年度基数范围)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失业、工伤保险:2850元-14246元
(2)医疗保险:56987元-170961元(年度基数范围)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失业、工伤保险:2850元-14246元
(2)医疗保险:56987元-170961元(年度基数范围)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失业、工伤保险:2850元-14246元
(2)医疗保险:56987元-170961元(年度基数范围)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失业、工伤保险:2850元-14246元
(2)医疗保险:56987元-170961元(年度基数范围)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失业、工伤保险:2850元-14246元
(2)医疗保险:56987元-170961元(年度基数范围)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失业、工伤保险:2850元-14246元
(2)医疗保险:56987元-170961元(年度基数范围)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沧州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849.35元-14246.75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从2017年1月起进行差额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沧州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849.35元-14246.75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从2017年1月起进行差额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本溪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社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2016年本溪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662元
(2)养老、失业保险:2333元-11666元
(3)工伤、生育、医疗保险:1757元-8786元
(4)住房公积金:1400元-1950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2017年度白山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白山市医保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2016年白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44019元
(2)2200.95元-11004.75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根据供应商实操反馈:2017年7月新增人员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新基数范围,其余在职人员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故7月新增人员的调整将通过一次性费用进行体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2日

关于朔州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朔州医保中心的通知,
所属地区:朔州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接供应商通知,征收年度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252元/人/年,由企业支付。(注意:因年度缴费,员工若离职不予以退还)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石家庄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厅的通知,
所属地区:石家庄
执行时间:2017-07-31
主要内容:接供应商通知,自2017年7月31日起石家庄市以外的公司均不能在石家庄市,区开户,若有客户涉及石家庄市以外的公司需在石家庄缴纳工伤,需提供其在石家庄分公司信息及资料办理。确保公司注册地、员工工作与参保地一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韶关市2017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韶关市地税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养老保险费率:单位部分14%,个人部分8%。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7-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7-31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新比例执行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汕头市2017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汕头市地方税务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养老保险比例:单位部分14%,个人部分8%。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7-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7-28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法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茂名市2017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茂名市地方税务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养老保险比例:单位部分14%,个人部分8%。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7-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7-31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不涉及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法补缴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昆明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昆明社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昆明
执行时间:2017-08-01
主要内容:2017年初因失业保险新基数范围未公布,供应商为避免离职人员因基数调整造成费用无法收取,2017年1月对失业保险基数范围进行了预估调整,现2017年失业保险新上下限已明确15891元-3178元,并已于2017年8月起生效,故现将2017年1月起至2017年7月,因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将进行退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景德镇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景德市社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景德镇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接供应商通知,失业保险从2017年7月起,只能补缴当月,不能往前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景德镇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景德市社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景德镇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接供应商通知,失业保险从2017年7月起,只能补缴当月,不能往前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景德镇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景德市社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景德镇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接供应商通知,失业保险从2017年7月起,只能补缴当月,不能往前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景德镇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景德市社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景德镇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接供应商通知,失业保险从2017年7月起,只能补缴当月,不能往前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景德镇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景德市社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景德镇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接供应商通知,失业保险从2017年7月起,只能补缴当月,不能往前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景德镇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景德市社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景德镇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接供应商通知,失业保险从2017年7月起,只能补缴当月,不能往前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大理白族自治州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大理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所属地区:大理白族自治州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2017年初因公积金新基数范围未公布,供应商为避免离职人员因基数调整造成费用无法收取,2017年1月对公积金基数范围进行预估调整,现2017年公积金新上下限已明确16698元-1400元,并已于2017年7月起生效,故现将2017年1月起至2017年6月,因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将进行退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达州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达州社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达州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达州市2016年原实缴补充医疗保险费95元/人/年,现社保局通知2016年度的补充医疗标准应为135元/人/年。
故现需补缴差额40元,以2016年度所有缴纳过的员工名单为准,包括离职人员。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达州2017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达州社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达州
执行时间:2017-07-01
主要内容:达州市2016年原实缴补充医疗保险费95元/人/年,现社保局通知2016年度的补充医疗标准应为135元/人/年。
故现需补缴差额40元,以2016年度所有缴纳过的员工名单为准,包括离职人员。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常德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关于阶段性降低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7%,个人缴费比例调整为0.3%。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年月开始
离职  到年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年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7-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7-28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法补缴
(八)其他:从2017年1月起,因比例调整产生的差额将进行退费,退费包含2017年1月起所有离职人员。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珠海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珠海市人社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珠海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244元/月;
2、养老保险基数范围:2906-18213;
3、医疗、生育保险基数范围:3643-18213;
4、工伤保险基数范围:1650-实际工资;
5、失业保险基数范围:1650-18732。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7-3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周口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周口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318元-11589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暂不确定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湛江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湛江市税务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医疗保险:3704元-13890元
(2)失业保险:1210元-13890元
(3)工伤保险:2778元-13890元
(4)生育保险:3378元-13890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湛江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湛江市税务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489元-18213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扬州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扬人社【2017】184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会保险:2800元-18171元(企业部分不上限)
(2)住房公积金:1770元-18000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8+8、10+10、12+12到8+8、10+10、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社保: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公积金:向上进位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8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7-1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公积金按去年基数范围执行,8月起生效年度新基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信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信房金字〔2017〕19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450元-11353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暂不确定
(九)其他: 基数乘以比例,四舍五入后取整乘以2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信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信房金字〔2017〕19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450元-11353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暂不确定
(九)其他: 基数乘以比例,四舍五入后取整乘以2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信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信房金字〔2017〕19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450元-11353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暂不确定
(九)其他: 基数乘以比例,四舍五入后取整乘以2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信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信房金字〔2017〕19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450元-11353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暂不确定
(九)其他: 基数乘以比例,四舍五入后取整乘以2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韶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韶关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210元-15366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8%+8%到8%+8%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7-3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韶关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韶关市地税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韶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22元;
2、养老保险基数范围:2489-18213;
3、医疗、工伤保险基数范围:3073-18213;
4、失业、生育保险基数范围:1210-15366。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7-3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汕头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汕头地方税务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682元-18213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7-2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秦皇岛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养老保险:2849.35元-14246.76元(企业部分无上限)
(2)失业保险:3099元-15498元(企业部分无上限)
(3)医疗、生育保险:4133元-15498元
(4)工伤保险:2849.35元-14246.76元
(5)住房公积金:1650元-15498元
新基数范围执行时间为:
养老保险从2017年1月起执行
失业保险从2017年8月起执行
医疗、生育、工伤保险从2017年7月起执行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不能跨年补缴
(九)其他: 养老保险:2017年1月起因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需要补缴,2017年6月底以前离职的员工不涉及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濮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濮阳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450元-11556.75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2%+12%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暂不确定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00元-11553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一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暂不确定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南充市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363.6元-无上限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2017年6月在职人员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需从2017年1月起进行差额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南充市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363.6元-无上限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2017年6月在职人员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需从2017年1月起进行差额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补缴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洛房公积金【2017】26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00元-12519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一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暂不确定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洛房公积金【2017】26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00元-12519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一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暂不确定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洛房公积金【2017】26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00元-12519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一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暂不确定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辽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辽市房积金发【2017】8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200元-13627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2+12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昆明市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供应商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178元-158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8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8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8-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失业保险基数从2017年8月起生效,无需进行差额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00元-11526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暂不确定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惠州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基数范围:1350-19053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5%+5%、5%+11%、10%+10%、12%+12%到5%+5%、5%+11%、10%+10%、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免税基数16191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7-26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照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鹤壁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鹤壁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00元-10536元(上限为供应商实操)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一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暂不确定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大同市社会保险基数采集的通知

根据大同社保局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基数范围:2749元-13744元
(2)养老、失业保险新基数范围从2017年1月起执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新基数范围从2017年7月起执行。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6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7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1月开始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7-08-02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1-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员工实缴基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潮州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潮州市湘桥区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6年潮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3940元(湘桥区61413元);
2、基数范围:1210-15354。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0%+10%(广东方胜)/8%+8%(广州友谊)到10%+10%(广东方胜)/8%+8%(广州友谊)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免税基数13485元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7-26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照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供应商公积金基数按潮州市湘桥区社平核算。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安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00元-11604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2%+12%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暂不确定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安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00元-11604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2%+12%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暂不确定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关于2017年度安阳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600元-11604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12%+12%到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 /
(三)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到个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  从2017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7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7年07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7-07-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7-08-0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 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暂不确定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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