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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居住证积分单位变更》办理指南

2016-09-26

办理机构
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办事依据
1.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号)
2.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15〕31号)
3.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15〕31号)
 
申办条件
员工个人
1.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在有效期内
2. 与上海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之日起离合同终止日期2个月以上
3. 派遣员工,与派遣中介公司订立合同,并且派遣至上海公司或外商独资代表处,合同期限必须满一年,且离合同终止日期2个月以上
 
员工公司
1. 注册在上海
2. 申报单位是外商在沪独资代表处,需通过中介派遣
 
单位变更
1. 居住证
2. 身份证
3. 上家单位退工单
4. 新劳动合同
5. 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类
 
办事程序
1. 用人单位必须先进行网上注册(http://jzzjf.12333sh.gov.cn/jzzjf/)
2. 用人单位人事持本人身份证、介绍信、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代码证磁卡至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单位审核
3. 单位审核完毕后,用人单位或员工个人登陆上网进行网上注册与信息填写并由用人单位对个人信息进行审核
4. 用人单位人事持本人身份证、介绍信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
5. 办理通过后,用人单位人事领取《积分通知书》
 
办理期限
当场
 
其他
相关网站:http://jzzjf.12333sh.gov.cn/jzzjf/
 
如有疑问,请咨询客服电话 400 630 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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