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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下的灵活用工法律解读

2018-06-29

劳动关系在全世界范围内都越来越呈现出非标准化和灵活化的发展趋势。抛弃单一的用工方式,以多元化的用工形式来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已经成为许多企业的用人选择。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有关该类问题的争议和纠纷也逐渐增加。因此深刻探讨共享经济下灵活用工相关的前沿法律问题势在必行。


本次 FESCO Adecco HR Club活动特别邀请到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夏利群律师,带领我们更清晰的掌握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更深层地了解灵活用工中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


共享经济下的灵活用工价值考量 


借助案例回放,诸如“Uber与专车司机在美国被认定的法律关系”等,夏利群律师带领大家一起对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概念进行了梳理。


夏利群律师表示,在共享经济时代,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决定是否从事一定的劳动,雇佣其从事该项劳动的主体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通过一定的平台与其建立一定的关系,对双方来说都是双赢,甚至可以三赢。


共享经济下的劳动关系的认定 


在共享经济下,一般情况下至少涉及到三方主体,即服务的需求方、服务的提供方和能够使供需双方顺利实现的平台企业,该三者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的种类呈现出多样化状态。


有人认为服务的提供方与平台公司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在美国平台公司和服务的提供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观念已经得到司法的确认。而这个问题也是我国服务的提供者和平台公司之间争议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夏利群律师提请HR们注意,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和用工限制及相应法律后果。


共享经济下的灵活用工趋势预测 


共享经济时代是一个借助互联网的发展可以尽情展现自己才能,实现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协调发展的时代,对个人、企业以及国家是三方共赢的时代,共享经济的发展也对现有的用工模式带来了巨大挑战和问题。


未来的用工模式可能会由传统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模式向平台化、事业合伙制(项目制)等方面转化。无论是用工单位还是用人单位,都需要时刻关注劳动者相关需求,并一起努力做到法律约定内化和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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