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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公积金贷款以及购房政策》办理指南

2022-10-20

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申办条件:

1借款申请人与共同借款申请人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 商户及其雇用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自愿缴存者)

2在外省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先行提供并审核《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 明》,并符合异地贷款相关政策要求

3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已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法定离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 6、公积金账户唯一且未被冻结,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6个月),且没有未终 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 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

7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8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申请人家庭或共同借款申请人家庭没 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9借款申请人家庭与共同借款申请人各无或仅有一次公积金历史贷款次数;

10借款申请人必须是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 文件、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

11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12、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13、借款申请人本人占抵押物份额不低于所有产权人平均份额;

14、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15、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承担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共同还款责任;

16、借款申请人与共同借款申请人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或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场所:

1、 纯公积金贷款由上海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各区营业部受理;

2、 公积金组合贷款由本市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各网点受理。

 

办理流程:

贷款预约贷款受理(名下房产查询、征信查询)贷款审批签署公积金贷款合同办理过户和落 实担保银行放款

 

办理时限: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放款审核通过后放款时限不 超过5个工作日

 

个人住房贷款复议

 

申办条件:

借款申请人或共同借款申请人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漏缴、少缴而补缴住房公积金导致不满足连续六个月 缴存或因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的异常,借款申请人可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申请复议。

 

办理场所:

1、纯公积金贷款由上海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各区营业部受理;

2、公积金组合贷款由本市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各网点受理;

3、复议申请网点与贷款受理网点应为同一网点。

 

办理要件:

1、贷款所需申请材料。

2、缴存不连续六个月复议申请材料:(1)补缴单位情况说明原件,证明漏缴原因及补缴情况,并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若申请人单位委托第 三方代缴住房公积金的,应注明委托代缴公积金事宜及委托第三方单位名称;(2)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明细原件,需与公积金缴交情况匹配;(3)申请人与住房公积金补缴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等可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若申请人为外省市公积金转入上海造成缴交不连续6个月的,仅需提供转入前后住房公积金缴交未间 断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复议的,须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是指在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下简称外省市缴存职 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在本市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或者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 金的职工(以下简称本市缴存职工),在外省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在外省市申请的公积金贷款。

 

外省市缴存职工申请条件:

外省市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且符合本市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 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全国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二)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全国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或者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对具有本市户籍的外省市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予以重点支持。 对在全国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或者在本市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及以上住房的外省市缴存职工,不予受 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本市缴存职工申请条件:

本市缴存职工需要在外省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且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者首次公积金贷 款已结清的,可以向本市公积金中心各区管理部申请开具缴存使用证明。

 

注意事项:

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公积金购房

 

非本市户籍还需满足在本市购房的申请条件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① 购买人必须已婚;

② 购房家庭在上海没有商品住房;

③ 本人或者配偶在上海最近63个月内累积缴满60个月社保或者最近63个月内累积缴满60个月个人所得税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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