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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异地养老转入》办理指南

2022-10-19

外省市社保账户转移到上海市

 

申请条件:

员工在上海建立养老保险账户并正常缴纳后才可将外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转入

 

办理场所:

目前单位社保缴纳区的社保中心

 

办理要件:

本人办理: ①原单位的离职证明身份证及社保卡 ②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缴费凭证》 ③填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至 本市参保的区社保中心柜面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委托他人办理的:①职工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②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 保缴费凭证》 ③填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④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线上办理:

注册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 ①登录后点击页面上方功能栏的“关系转移”,进入社保关系转移界面②点击“社保转移申请转入地开通地区查询”,查询转入地是否开通网上申请业务③点击“社保转移申请” ④按提示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以及转移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申请,等待审核结果 ⑤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按系统提示进行后续转移接续流程即可

 

办理时间:

社保中心审核后向当地社保机构发送转移通知,当地机构收到后应将资金及缴费明细划至上海社保正常 并帐周期在4-6个月。

 

注意事项:

① 外省市社保账户转移到上海市部分地区不支持线上办理;

② 社保异地转移目前只支持养老和医疗,并遵循先养老后医疗的顺序

③ 在职职工的就医关系转移到外省市后,又被单位调回上海工作的,可凭职工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到邻近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就医关系异地转移手续办理就 医关系转回本市的手续前,应先完成外省市发生医疗费用的零星报销手续

 

参考网址:

http://rsj.sh.gov.cn/tmsztc_17502/20200617/t0035_1379378.html

 

如有疑问,请咨询客服电话 400 630 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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