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0
首次办理申领条件:
① 本市户籍的各类应、历届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
② 需享受自主创业税收扶持政策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③ 持有《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本市农业 户籍转为非农业户籍的人员
④ 符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补办或换发申领条件:
① 《就业创业证》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办的劳动者
② 已持外省市所发《就业创业证》的人员户口已 迁入本市需要换证的劳动者
③ 用人单位根据《关于本市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 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精神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要求换领《就业创业证》
办理材料: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②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与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及本人页面)
③ 本人二寸证件照2张
④ 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需凭毕业证书;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需凭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
⑤ 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⑥ 本人需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和《劳动力登记表》
⑦ 居住地办理的,需出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回执)》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温馨提示: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建议员工先行与办理机构确认,可能对于在缴人员需要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以 后才能办理。涉及下述情况自动失效: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移居境外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死亡的; 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失效的其他情形。
参考网址 :
http://rsj.sh.gov.cn/tmsztc_17502/20200617/t0035_1379453.html
http://rsj.sh.gov.cn/tmsztc_17502/20200617/t0035_1379452.html
如有疑问,请咨询客服电话 400 630 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