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7
已经被人们逐渐淡忘的探亲假,最近几天随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的出台再一次成为社会热点。草案当中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法律都要求年轻人常回家看看,单位要保证大家的探亲假,可年轻人却大倒苦水——不是不想休,而是不敢休。
探亲假的说法源于1981年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当中明确规定了职工探望配偶、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三类探亲待遇,假期分别是每年30天、每年20天、每4年20天。可是这一规定在实施过程中早已大大失去了效力,用人单位以各种借口削弱甚至废弃了这项职工权利。
“你知道吗,原来咱们单位还可以休探亲假呢。”刚刚从单位人事处回来的李小姐兴奋地告诉同事。她在人事处无意中暼到了桌上的几张探亲假申请单,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单位竟还有探亲假之说。
不过,当她把这个好消息带回办公室时,当即被泼了一盆冷水。“那你看是谁请的探亲假?”李小姐这才想起,那几张单子上的申请人都是单位的后勤和行政人员。“你看吧,也就是那些清闲的岗位可以休,像咱们这种做一线的,工作这么紧张,就算领导勉强答应,你自己都不好意思开口。”李小姐一想,同事的话确实在理,自己如果休20天的探亲假,工作没人能替,全年的业绩也会大受影响。想到这里,李小姐还是打消了休假的念头,权当探亲假是个美好的想象了。
不过,探亲假倒也并不是完全没人享受。记者调查发现,能给员工放探亲假的多是实力雄厚的国企或者事业单位,其他企业职工多与此无缘。一家门户网站进行的调查显示,在近9万名被调查者当中,超过一半的人根本不知道有探亲假,57.17%的人虽然知道有这个福利,也不会主动去申请,因为“我们连强制休假的机会都没有,提什么探亲假。”
记者采访的上班族也都表示,虽然休探亲假名正言顺,可关键问题在于“谁敢呢?”“甭说20天了,我们连5天的年假都不敢休,天天加班都不敢提加班费,休探亲假回来就可以直接圈铺盖回家了。”
据了解,《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发布后的30多年都未曾修改过,而且当时只规定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等可以有此假期。可实际上,随着时代的发展,非公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多数劳动者都在私企或外企就业,可他们却无法享受这一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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