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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司法案例解析-如何避开薪酬管理中的那些坑

2018-11-30

不论是刚刚入职的职场新人,还是工龄又增加一岁的职场“老司机”,薪水都是上班族关心的永恒话题。劳动法领域中,薪酬制度包含诸多方面。在目前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纠纷主要集中于加班费、病假工资、奖金分配等方面,而每一方面所产生纠纷的原因又并非单一。所以,虽然目前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已有相关规定,但并不能规范所有纠纷问题。


本次 FESCO Adecco HR Club活动特别邀请到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夏利群律师,以司法实践为例,结合对法律法规的解读,帮助大家更深层地了解薪酬领域中的法律疑点及解决方案。


薪酬的分类和法律意义 


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者报酬,这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最重要的义务。夏利群律师开篇对薪酬的分类进行了阐述。

 

薪酬的具体分类有:


“薪酬”:底薪、奖金、加班费、提成、十三薪、定额车贴、定额房贴等

“准薪酬”:双倍工资、年休假工资报酬等

“非薪酬”:报销车贴、股权激励、违反试用期赔偿金、代通金等


加班工资与假期工资的计算基础


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夏利群律师表示,在按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对加班工资的基数,可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确定。

 

关于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

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奖金发放的规定与司法实践 


实践当中,很多用人单位认为奖金的发放是用人单位自主经营管理权的一种体现,其有权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及员工工作表现来决定奖金发放的具体标准、发放范围和方式。那么“奖金发放与离职日期”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夏利群律师分享了浙江、深圳和天津的规定:


浙江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在发放年度绩效奖金时双方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深圳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天津规定:劳动者在年终奖对应的考核年度工作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的比例确定发放年终奖的比例

 

此外,夏利群律师分享了上海一则 “某员工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工资和赔偿金”的诉讼失败的案例,为大家分析了上海不同法院不予支持的原因解释,提醒HR们注意就业规则、超额承保奖政策等一些法律规定。

 

鉴于包括上海在内各地约定的具体形式并不统一,在分析“奖金发放与离职日期”之间的关系法律效力时,也应具体分析,是劳动合同约定还是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


各地调岗调薪案例及审判共性


关于调岗调薪的司法实践,上海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也不可否认用人单位因生产结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或外部市场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行使经营管理自主权,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对劳动者岗位进行适当调整,对此劳动者应当予以配合,这也是劳动关系人身从属性的具体体现。

 

同时,夏利群律师也分享了北京、上海、广州对调岗方案合理性的不同要求,如:


北京:是否存在对劳动者的不利变更、是否劳动者体能及技能所及、是否地点过远、是否事先通知等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上海:调岗起因(即调岗正当性)、劳动者技能或经历所及、薪酬相应性等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广东: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这次的HR Club活动中,夏利群律师分别从薪酬分类与法律意义、加班与病假工资的计算基础、奖金发放与离职日期的关系、各地调岗调薪的案例与司法实践四个方面分析,为在场HR们全面阐述了薪酬管理和调岗调薪的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并通过分析各地不同的司法实践来帮助大家更透彻地解读法律法规,更清晰地明确在薪酬领域中面对不同事件的解决方案。在场HR们解决了自己在薪酬与调岗调薪方面的疑难困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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