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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专业视角,解读2018年人力资源业界的大事记

2018-12-14

2018年对于劳动法学界及人力资源业界而言,是改革和创新的一年,也是变化和焦虑的一年。

 

从2018年3月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到9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从2018年8月31日国家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到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社保及个税政策的调整,牵动着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仲裁和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也在不断研究和调整口径,产生了众多典型案例。

 

本次FESCO Adecco“元灼讲堂”系列劳动法讲座,邀请到拥有多年劳动法实务实践经验的胡元灼律师和邦景律所创始合伙人沈琦威律师,分别从2018年劳动法的政策变革及热门案例角度,为大家总结和分享这一年以来人力资源行业的大事记。

 

2018年劳动法界重大政策调整总结与分析

 

根据2018年3月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四十六条,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各项社保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上半场,胡元灼律师开篇分析了税务全责征收社保将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强力征收:国税地税部门合并,由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政府双重领导,将使目前部分社保统筹层次较低的情况得到改变;

·信息互通:从原社保经办机构与税务部门之间信息数据不通,到一个账本记账;

·大数据追踪:税务征收系统可能会自动对比员工社保缴费基数、个税缴费基数、银行代发工资金额以及企业人工成本财务数据、税前抵扣项目等;

 

由此可见,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能够促进参保扩面。可以预见,被扩面企业及职工的缴费额会有所增加,企业履行相关法定义务,也有利于实现制度公平。

 

此外,个人所得税,作为仅次于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胡元灼律师提炼并逐条详解了个税法修订的三大要点:

 

·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改为5,000元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

·分类税制变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并表示,修改后的新个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下一步新个税法将通过法律授权,确保税法更规范公平,真正惠及大家。

 

2018劳动法界热门案例及各地最新裁判口径解读

 

下半场,沈琦威律师借助劳动法界的热门案例,为在场HR们详细解读劳动争议案件相关的最新裁判口径,以此帮助HR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工作重点。如下是两则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案例1:见义勇为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沈琦威律师援引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94号及其裁判结果表示,职工见义勇为,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伤害的,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共利益受到伤害的情形,应当视同工伤。

 

案例2:连续签定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员工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单位应该怎么处理员工劳动关系?

 

沈琦威律师援引北派及南派观点,做出释义。具体操作应以当地司法实践为参考依据。

 

·北派主张,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没有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只要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南派主张,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与劳动者第三次续订合同时,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现场,沈琦威律师通过解读指导案例、法院公报、司法机关白皮书等,为HR工作相关各劳动法热门案例做出释义的同时,也对于HR下一步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参照案例,审查制度

·熟悉司法口径,设计制度/文本 预防措施

·加强证据意识,提高基层管理者的证据意识

·全方位体检入离职手续重点

 

这次的“元灼讲堂”系列劳动法讲座,胡元灼律师对2018年劳动法界重大政策调整进行了总结与分析, 沈琦威律师则总结分享了2018年劳动法界热门案例及最新裁判口径,在场HR们不仅了解了社保征收改革以及个税政策调整的各大要点,还对于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审口径有了更清晰地认识。HR纷纷表示现场干货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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