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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专题——社保专项审计如何进行

2014-06-25

审计是由专职机构和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社保专项审计,是社 会保险机构对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的情况,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检查,并对经审计确认少漏缴社会保险费予以追缴的监管过程。

为了强化依法征缴,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安全正常运作,上海市人保局每年会抽查部分缴费单位,对其上年度工资总额等事项进行专项审计。作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 理者,当接到社保审计的通知后,是否存在以下疑虑:社保专项审计究竟审些什么?企业又该如何去应对?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审计前应该做哪些准备工作? 审计过程中又如何与审计人员配合?

6月25日,FESCO Adecco HR Club特别邀请到在上海市人保局工作多年,有着丰富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经验的王岚老师,为大家作主题为“社保专项审计是如何进行的?”的专题演讲, 内容涉及审计的目的、目标及实施,审计的基本过程,审计的实施与应对等,全面地解答企业在面对社保专项审计时的种种疑问和困惑,帮助企业自查社保缴费合法 性,有效控制用工成本。本次活动邀请一经发出,就得到了来自FESCO Adecco客户企业的积极响应,活动共吸引了70余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前来参加。

王岚老师指出,社保专项审计主要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工资总额组 成的规定》等法规,围绕单位参保情况、工资总额构成、非工资总额项目、非现金支付项目、劳务费项目、未参保人员工资总额六个维度来进行。作为企业,需要提 供社保缴费材料、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原始凭证以及各类相关资料,以配合审计工作的进行。

活动中,王岚老师还运用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大家解答了许多审计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各种问题。并指出,对审计中查出存在以下情况的,社保局将发出《整改 通知书》和《整改须知》,通知单位整改:(1)原申报工资总额与审计结果不一致;(2)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审计结果不一致;(3)存在应参保未参保人员。收 到整改通知后,企业应尽快与通知书上所明确的社保中心经办人联系,进行后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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