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6
办理原因
员工在贷款之月的前6个月没有正常连续缴纳公积金款,中间有过补缴,需办理公积金贷款资质的审核
办理材料
1. 个人购房
① 购房合同原件
② 单位说明(非正常连续缴纳说明)
③ 变更清册、补缴清册
④ 贷款银行支行名称(支行号)
⑤ 借款人公积金帐号、身份证、社保卡(原、复印件)、户口簿
2. 配偶合购
① 购房合同原件
② 单位说明(非正常连续缴纳说明)
③ 变更清册、补缴清册
④ 贷款银行支行名称(支行号)
⑤ 借款人夫妇双方及参贷人公积金帐号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结婚证明(原、复印件)
注:如补缴月份超过4个月,建议携带社保缴纳明细(可以在www.12333sh.gov.cn上打印)
办理流程
1. 向客服提出开具复议情况说明的需求
2. 带齐以上材料前去办理机构办理
办理地点
1. 房屋所在区的担保公司。
2. 建议地点: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州路725号4楼)
如有疑问,请咨询客服电话 400 630 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