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SCO Adecco快讯HR Club日企专题 解读《劳动合同法修正案》

HR Club日企专题 解读《劳动合同法修正案》

2013-06-24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将于2013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关于这次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在“劳务派遣”这一部分做了很大的调整。对于现在正在使用劳务派遣的各个企业来说,及时把握《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内容并选择正确的对策,是我们眼前最重要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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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8日和29日,FESCO Adecco HR Club特别面向在中国的日本企业,举办了主题为“《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解读”的专场活动,为企业的HR管理者们详细解说关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背景和要点以及各种对策和方法。

为期两天的活动中,来自FESCO Adecco法律部的律师胡元灼和俞斌为大家讲解了《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背景及要点,此外,FESCO Adecco日本部部长高山智至先生为还为到场的客户们介绍了此项修正案的实施将对在中国的日企所带来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1、提高劳务派遣企业的门槛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原50万);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获得劳动部门的行政许可。

2、落实同工同酬制度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3、对派遣岗位范围的“三性”要求具体化,限制派遣用工比例
(1)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2)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3)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4)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5)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10%)。

4、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用工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以每人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5、新旧法的衔接过渡
(1)修正案公布前(2012年12月28日)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2)修正案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修正案施行之日(2013年7月1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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