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 Club

政策法规专题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解读

2013-07-26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已经于2013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是《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的首次修改。《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出台的背景是什 么?关于这次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在“劳务派遣”这一部分做了很大的调整,这些调整内容一直备受关注。对于现在正在使用劳务派遣的各个企业来说,及时把握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内容并选择正确的对策,是当前最重要的课题。
 

2013年7月26日,FESCO Adecco HR Club继7月4日同主题活动后,再次特别举办了主题为“《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解读”的政策法规专场活动,由FESCO Adecco法律部的资深律师俞斌,为企业的HR管理者们详细解说关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背景和要点,以及各种对策和方法。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1、提高劳务派遣企业的门槛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原50万);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获得劳动部门的行政许可。

2、落实同工同酬制度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3、对派遣岗位范围的“三性”要求具体化,限制派遣用工比例

(1)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2)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3)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4)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5)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10%)。

4、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用工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以每人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5、新旧法的衔接过渡

(1)修正案公布前(2012年12月28日)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2)修正案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修正案施行之日(2013年7月1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严格规范了劳务派遣用工,把派遣用工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防止企业把劳务派遣变成用工主渠道,使劳务派遣作为劳动用工的补充形式, 保护被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在《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正式实施的大环境下,更多的企业或许应该考虑转变用工模式,其中,“派遣转外包”这样的业务流程外包的 模式,对企业来说是一项很好的用工方案。

业务流程外包英文为“Business Process Outsourcing”,简写BPO,指企业将自身基于信息技术的业务流程委托给专业化服务提供商,由其按照服务协议要求进行管理、运营和维护服务等。 服务内容包括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业务运作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对于企业来说,选择确保有能力接受外包业务,以及合法的、信赖度比较高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实行“派遣转外包”的用工模式,不仅能够帮助企业HR部门减少 工作量,降低用工风险,优化管理流程,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针对《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正式实施后的一系列变化,FESCO Adecco也将推出更多的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解决方案,帮助有需要的客户企业顺利完成用工模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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