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 Club

招聘中的法律风险,HR要如何规避?

2018-04-25

“金三银四”作为求职旺季,也是各公司招聘工作最为风声水起的时候。在众多求职者中甄选到合适的候选人,并让他们顺利入职是每个负责招聘的HR当下的第一要务。


但从招聘启事的撰写、Offer的签发,再到入职手续的办理及试用期的员工管理,繁复的环节中也潜藏着诸多法律风险。


4月25日, FESCO Adecco HR Club活动特别邀请到劳动法和争议解决专家陈奇新律师,现场为企业HR们梳理员工招聘、入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法律风险和注意事项,帮助大家最大限度规避风险,顺利完成招聘任务。


正如企业HR们都意识到的,招聘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第一个重要环节,在引进人才的同时,如果HR不重视其中的法律风险,将会为企业的正常运营埋下隐患。


那么,在招聘过程中,到底存在哪些法律风险,企业又该如何应对?陈奇新律师从四个方面为在场的HR做了一一解答。


『 发布招聘启事 』,是企业招揽人才的第一步。陈奇新律师提醒大家要注意招聘启事中可能存在的就业歧视问题,并用具体法条阐明了“性别”、“女职工结婚生育”、“传染病源携带者”、“农村劳动者”等都不应写入招聘启事中。


在谈到offer签发的相关事宜时,陈奇新律师特别提到,《劳动合同法》就录用通知书的性质和法律效力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并且在很多用人单位眼里,录用通知书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在录用通知书的设计、发送以及撤销方面都很随意,容易引发大量的劳动争议。


企业HR应该明确offer和劳动合同之间存在区别,并且在签发offer时明确相关会容易引起争议的条款,并且注明在与劳动合同发生矛盾时应以劳动合同为准字样,从而避免法律风险。


陈奇新律师还向现场的HR们解答了在办理入职工作中通常遇到的问题,如:


■ 办理时应签订哪些文件?

■ 如何做好入职前体检?

■ 办理外籍人员入职的特殊要求

■ 正式工作前安排培训是否属于入职?

■ 新员工引入时存在的风险

......


试用期作为企业招聘过程中的最后一环。为规避其中的法律风险,HR要做的是预先设置好录用条件。当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陈奇新律师用具体的案例和丰富的实务经验释明了企业HR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问题。活动最后,HR们也分享了此次HR Club活动的感受,此次课程内容极大丰富了大家在招聘过程中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获得了大量的知识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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